作者: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 郑金雄
来源:《人民论坛》2025年第22期

【摘要】2025年,是我国全民普法四十周年。“一五”普法至“三五”普法,聚焦法律普及与知识传播,完成全民法律启蒙;“四五”普法至“六五”普法转向价值塑造与制度创新,构建起分众化普法体系;“七五”普法、“八五”普法依托数字技术实现治理升级,推动法治传播进入精准化阶段。这一转型背后,是治理理念、技术应用和制度效能的转变。新时代普法工作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统筹法治宣传教育与推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关系,实现从知识传播向法治信仰培育的范式升级。
【关键词】普法工作 精准治理 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2025年是我国全民普法四十周年。自“一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国普法工作经历了从“法律扫盲”到“观念培育”,再到“精准治理”的转型升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①这一重要论断为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当前普法工作面临双重挑战:一方面,数字技术虽催生元宇宙普法、AI法律顾问等创新探索,但一些农村地区仍以传统宣传渠道为主,数字化普及不足;另一方面,平台经济纠纷、数据权益争议等新型矛盾频发,暴露普法内容与现代化需求的结构性脱节。这要求普法工作学习借鉴有效工作经验,紧扣法律认知建构、共识凝聚以及行为塑造的递进逻辑,在数字化浪潮中实现精准化转型。
四十年普法历程:从规模普及到精准治理
◈ 法律启蒙与知识扩散
“一五”普法(1986年—1990年):法律启蒙的开启。1985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指出:“从一九八六年起,争取用五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在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中,普遍进行一次普及法律常识的教育,并且逐步做到制度化、经常化。”从1986年开始,我国正式启动“一五”普法。1986年6月,邓小平同志指出:“法制观念与人们的文化素质有关。”“所以,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②在当时,这一重要论断为普法工作指明了方向。“一五”普法注重舆论宣传,进行层层动员,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到1990年底,全国7.5亿普法对象中,有6.4亿人参加了普法学习,占普法对象总数的85%,初步填补了公民“法律常识方面的空白”,增强了法律意识。但从全国看,该阶段仍有约20%的地区和单位的普法工作不同程度地“走了过场”,出现“以考代学”现象,部分地区甚至存在普法“死角”,反映出初期普法工作的不均衡性。
“二五”普法(1991年—1995年)、“三五”普法(1996年—2000年):专业法拓展与分众化探索。“二五”普法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原则,并注重发挥专业法主管部门的普法积极性。党的十四大报告指出:“要把民主法制实践和民主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这一重要论断为普法工作转型提供了方向指引。该阶段提出法制宣传教育,要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普法内容上,要求各行各业的干部熟悉本行业、本单位负责执行的以及同自己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并首次将县团级以上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列为重点普法对象。
在普法方式上,“二五”普法采用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汇演等互动形式,增强群众参与度。“二五”普法期间,全国8.1亿普法对象中有7亿人接受了法律常识教育。全国共有96个行业(系统)制定了专业法学习规划,使行业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45%的市(地级)、近50%的县(市、区)和行政村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印证了法制教育与社会治理融合的成效。然而,普法工作仍存在发展不平衡问题,特别是少数偏远农村、经济状况不好的企业,和少数“三资”企业,仍是普法的薄弱环节。在流动人口中,还有一些人处于普法的“盲区”。
“三五”普法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突出对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普及,并实行分类指导策略。该阶段首次将法律学习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建立学法档案、普法合格证等制度,推动普法从知识普及向行为规范转变。但流动人口普法难题依然突出,城乡、民族地区普法不均衡现象明显③,显示出普法工作仍需加强精准化治理。总体来看,“二五”普法、“三五”普法实现了从基础法律启蒙向专业法拓展的转变,并初步探索分众化普法模式,为后续普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 价值形塑与制度创新
“四五”普法(2001年—2005年):从规模普及到提高法律素质的关键转型。“四五”普法提出“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的目标,标志着普法工作从普及型知识传播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范式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