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网络舆论的言论往往缺乏理性,在网上的很多讨论中,大声抨击代替了冷静的思辨。有的论点模糊或者没有论点,有的仅仅是一种情绪的宣泄,有的甚至只是无休止的斥责和谩骂。有些版主将事情掐头去尾或者故意渲染气氛,或是利用照片博取大众的同情心理,或是制作Flash画面,将事态夸张地重现,使得一些原本因疏忽造成的过失,被夸大成为众矢之的,引发抨击一片。尤其当涉及到社会焦点问题时,公众的情绪、社会舆论的渲染往往使这一问题“只有一种晕轮效应而超出了其实际状况”[13]。
第四,网络言论的传播具有流变性,在传播的过程中,言论本身可能不断远离事实真相。一些专家学者的论证也被偷换概念、断章取义,被引用成为违反逻辑规则的诡辩。一头驴在路上被车撞到最终演变成为一个孕妇遭遇无良司机一尸两命的笑话[14],在网络传播上已经不足为奇。
三、网络舆论与法院审判冲突解决途径
“对话——沟通”是现代社会舆论的核心特质[15],以这种方式解决矛盾也是追求社会“公平与效率”的本质要求。学者们提出的“协商型司法正义”正是司法过程与社会舆论的理性勾通。解决网络舆论与法院审判之间的冲突,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才能促使“协商型司法正义”的真正形成。
(一)树立良好司法形象,以正舆论之源
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发展成为继经济体制改革之后,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又一大社会热点问题。这也是为何法院审判往往容易成为舆论话题的原因。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这是我国司法改革的努力方向和未来目标。只有在体制上彻底解决司法的等级化、行政化、商业化和地方化等问题[16],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司法腐败的毒瘤,提高司法公信力,塑造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改变现行舆论对司法机关的定位。廉洁、公正、高效的司法形象,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建设者、捍卫者应有的本色,也是今天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新期待[17]。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审判公开正是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它要求以公开审理案件为核心内容的审判工作各重要环节都应做到依法公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18],也明确提出要加强和完善审判与执行公开制度。法院审判的公开,不仅仅是审判结果的公开,审判过程、法律适用过程都应该公开化。通过审判活动的公开让民众更多地了解、参与审判,揭开法院判决的“神秘面纱”,减少民众对法院审判的猜疑和误解。同时也能更好起到法律宣传教育作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让他们能够从法律的角度理性看待问题。
裁判文书是审判活动的再现。说理简单、千篇一律、缺乏逻辑性、文字错误是目前裁判文书中存在的普遍问题。缺乏说服力的文书,大大影响了公正的司法形象。裁判文书改革是审判公开的必然要求,就是要通过对裁判文书规范制作的改革,增强了裁判文书的逻辑性和说理性,让司法公正成为能够再现、复制、传承的有形物。模棱两可、错漏百出的文书,只会让人感觉到裁判的不公甚至是枉法裁判,成为恶意渲染事态的佐证,这样不仅不能及时解决冲突和纠纷,而且会导致混乱状态的加剧。争议焦点明确、认定事实清楚、阐释法律准确、言语通俗易懂的文书能够最大限度地展示判决形成过程,增加判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做到让当事人通过案件明辨事理、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真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避免普通纠纷借网络将矛盾扩大和尖锐化。
当然,判决结果不仅仅是要明辨是非,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也是现代法治的重要的价值取向。在法定的自由裁量幅度内,尽量选择和舆论认识与见解一致的处理方式,不仅能够体现对“法律和传媒的双重尊重”[19],也是符合和谐社会发展的双赢结果的必然要求。
(二)加强网络舆论管理,以固舆论之本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想要通过舆论封锁来制止冲突产生及恶化在网络时代是绝对不可能的。有人把传统舆论媒体运作形象地比喻成为沙漏模式[20],政府部门、记者、编辑在瓶颈处“把关”,然后在传播给大众。而网络时代突破了这一传统,海量信息和网络传播的双向互动,使大众不再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任何人都能成为舆论的源头。网络空间的虚拟化、传播方式扩散化、舆论信息海量化、网络服务个性化都大大加强了控制难度。但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自身的规律,利用网络发展特点和规律,加强网络舆论管理,净化网络环境,让网络成为真正民意的代表,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其正面效应,实现网络舆论与法院审判的良性互动。
1、让正义的声音成为网络主流舆论的引导。
“意见领袖”是指在人际传播网络中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同时对他人施加影响的“活跃分子”,他们在大众传播效果的形成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中介或过滤的作用,由他们将信息扩散给受众,形成信息传递的两级传播[21]。大多数舆论人只是领袖意见的贩卖者,普通民众往往更倾向于选择权威性的信息。通过培养论坛的意见领袖,疏导社会主要矛盾,以权威的言论及时帮助民众对事态的感性认识转为理性分析;通过建立官方网站,加强重点网站论坛正面声音的力度、速度和可信度;公开审判活动,让民众了解事情的全部真相、审判及判决形成的全部过程,并对相关法律适用进行阐明,让司法正义对社会舆论进行良性引导,同时又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网络舆论人的素质和舆论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