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于攻坚克难,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爬坡过坎。随着司法体制改革逐步深入,深层次问题不断显现,改革的难度进一步加大。面对难啃的“硬骨头”,如果不能迎难而上,就会一退千里。只要看准了的改革,就要一往无前、一抓到底,务求必胜。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勇立潮头,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推动在重大问题、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政法单位主要领导既要对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又要亲力亲为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难题,带领班子成员和广大干警排除阻力、疏通堵点,决不能当“甩手掌柜”。
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改革不断向前推进。改革是在发现解决新问题中得以深化和拓展的,领导干部也是在发现解决新问题中增长见识和才干的。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必定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强烈的问题意识,深入调查研究,对本地区、本系统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在政法系统大力提倡认真学习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不说空话、多干实事,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评价领导干部作风实不实,不只看开了多少次会议、发了多少个文件,关键是看在调查研究上下了多少功夫、解决了多少基层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善于总结推广基层鲜活经验,让微创新释放大能量。基层是孕育创造力的沃土,也是改革的活力之源。实践证明,许多重大改革举措,首先来自于基层探索,然后在全国推广。对于创新,我们要有无比执着的热情,坚持向改革要活力、向创新要动力,鼓励基层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善于创新,真正让创新潜能充分迸发、让智慧火花充分绽放。只要符合党中央精神、符合各地实际、符合司法规律,就要给予尊重、支持,不要随意指责、批评,努力让实践走在争议之前、以实际效果判断是非。要进一步拓宽视野,善于发现、挖掘基层小创造、小革新中所蕴含的大价值,及时加以培育、推广,努力把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思考,把一地创造的经验变成各地共同的财富。
善于提炼升华改革成果,推动司法制度不断完善。只有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才能实现法治和改革“比翼齐飞”。总结司法体制改革成功经验,对有关法律立改废释,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中央政法单位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经过实践检验成功的司法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推动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发挥好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防止走回头路。要抓紧推进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修改工作,推动改革成果法律化,确保改革行稳致远。
这是一个成就民族新梦想的伟大时代,也是一个书写改革新传奇的伟大时代。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紧跟时代、不忘初心、奋发有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