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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12:00 | 52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准确把握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功能定位,更好地发挥现代科技在刑事司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人工智能作为人类智慧创造的一种新型工具,对数值、符号的计算,比人脑更加精准快速、稳定可靠,也更容易找到最优的解答。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是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应用的智慧结晶,是推动刑事司法变革的重要力量。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不替代线下刑事诉讼活动,也不替代司法人员独立判断,而是通过推动公检法在共同的办案平台上、明确的证据标准指引下办案,成为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地、提升刑事司法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一是对符合证据标准指引的案件自动放行,对不符合证据标准指引的案件自动阻止并提示补证,为公检法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提供新载体。二是引导司法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全面、规范收集和审查证据,及时发现需要纠正的问题,防止因证据收集、审查不全面不规范而导致冤假错案发生。三是对证据完整性及矛盾点进行基础性审查、判断,帮助司法人员克服认识局限性和主观随意性,最大限度减少误差和人情关系的干扰,统一司法尺度,保障司法公正。当前,要加快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为建立完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地提供技术保障。

    坚持办案系统创新和诉讼程序完善相协调,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庭审实质化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应有之义,也是让办案系统中各种事实证据接受法律检验的关键环节。要发挥好庭审的制约把关作用,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依法规范侦查、起诉、审判活动。坚持直接言词原则,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完善出庭作证保护和补助机制,提高出庭作证率。控辩实质对抗是庭审实质化的标志。公诉人要熟练掌握证据审查、运用规则,深入研判、有效应对庭审可能遇到的质疑尤其是律师的不同意见,提高公诉质量。要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提高律师辩护率。切实保障辩护律师发问、质证、辩论等权利,让控辩双方充分辩论,有证举在庭上,有理说在庭上,让法庭通过充分的聆听、严谨的论证,做出客观公正的裁判。

    庭审实质化主要适用于依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重点是不认罪和认罪后又翻供的案件。对绝大多数简单刑事案件,以及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办理,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要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不断完善速裁程序运行机制,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轻罪诉讼体系。要正确处理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关系,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公安改革、国家安全机关改革和司法行政改革,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重要地位,对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公安机关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从根本上提高打击犯罪、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快建立侦查工作新机制,加快建设适应不同层级功能的大数据中心,深化大数据应用,以打击专业化应对犯罪专业化,努力使打击犯罪更有力。要围绕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发展智能安防,提高对各类风险的识别、预警、防控、处置水平,努力使社会治理更有效。要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扎实抓好惠民政策措施落地,努力使群众办事更方便。国家安全机关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创造性地贯彻落实改革任务,扎实细致做好配套工作,推动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水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推进律师制度、公证机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和社区矫正制度等司法行政改革,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

    三、切实肩负起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政治责任,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而不懈努力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自信”,把按司法规律办事与从中国国情出发统一起来,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

    善于把讲政治的要求转化为推进改革的实际行动,将司法体制改革进行到底。我们正在落实的司法体制改革总蓝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绘就的。实践证明,这一顶层设计是科学的,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的。我们只要矢志不渝地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不动摇、不懈怠,就一定能够到达胜利的彼岸。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以坚韧不拔的意志、积极进取的精神、扎实细致的作风,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当好改革促进派、实干家,不当“观潮派”。要原原本本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不走样、不变形。要在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基础上,积极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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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