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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职业骗保、回流药等,典型案例揭医保骗保犯罪真相

来源:最高检微信公众号 | 作者:杨松 | 发布时间: 2026-09-04 13:37:35 | 28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2026-09-04 13:37:35 来源:最高检微信公众号

       最高检、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典型案例依法从严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守护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五五”规划纲要,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 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典型案例。该批案例聚焦欺诈骗保犯罪高发多发的领域,充分体现依法从严惩治的总基调,强调多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整治合力,推动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该批典型案例共6件,包括李某霆等人诈骗案,陈某连等人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弋某斌等人诈骗案,柴某竹等人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案,秦某贵、张某诈骗案,张某庆等人诈骗案,涉及定点医疗机构人员骗保,“回流药”骗保,专科医疗机构人员伪造、虚构诊疗项目骗保,职业骗保人骗保,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津贴等犯罪行为,涉案金额从百余万元至千余万元不等。

  据介绍,该批典型案例涵盖当前医保骗保犯罪高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新型手段,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典型性。案例一,定点医疗机构的实际控制人、组织管理者李某霆等人以“免费住院、免费接送、免费吃饭以及出院返现”等为噱头,诱导参保人员住院,以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人民币1296万余元。3名主犯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十年不等,各并处罚金。案例四中,柴某竹等职业骗保人长期在不同医疗领域采取虚开药品倒卖、空刷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等方式实施骗保行为,甚至利用互联网医院“线上线下相结合”实施骗保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000余万元,柴某竹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案例六中,张某庆等人伙同医护人员利用获取的身份信息制作虚假住院病历、检查单骗取医保基金。国家医疗保障局将1000余条疑似骗保信息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检警合力深挖彻查,协同收集固定证据,查实涉案医院的诈骗金额为619万余元,确保依法打击犯罪的行刑衔接效果。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兜底保障”,其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检察机关要与医保行政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推动依法打击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保护力度,不断完善打击防范涉医保基金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持续巩固“不敢骗”的高压态势,以高质效履职守护群众“看病钱”“救命钱”,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法治保障。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的决策部署,推动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选编了“李某霆等人诈骗案”等6件典型案例,现予以印发,供学习参考。

  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医保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强化工作协同,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惩治和有效防范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巩固“不敢骗”的高压态势,不断完善打击防范涉医保基金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以高质量履职守护国家医保基金安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17日

  案例一李某霆等人诈骗案——依法惩治定点医疗机构人员骗保犯罪

  【关键词】

  医保骗保 定点医疗机构 诱导虚假就医 追诉漏犯 追赃挽损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霆,男,原某护理院实际控制人。

  被告人李某芳,女,原某护理院管理者。

  被告人安某平,女,原某护理院院长。

  其余被告人基本情况略。

  山西大同某护理院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2016年至2021年3月,被告人李某霆、李某芳伙同安某平等人,指派专人赴周边县区进行宣传,以“免费住院、免费接送、免费吃饭以及出院返现”等为噱头,非法收集医保凭证,诱导参保人员住院,并指使汤某良、郭某霞等医务人员,采取挂床住院、伪造病历、虚开药品、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等方式和手段,将虚假医疗数据上传至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骗取医保基金人民币1296万余元。2023年3月6日,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该护理院作出行政处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2021年3月28日,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对本案立案侦查。2021年12月24日,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以李某霆等9人犯诈骗罪向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于2022年先后对魏某林、郭某霞等6人追加起诉。2024年1月2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主犯李某霆、李某芳、安某平三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十年不等,各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三十万元罚金不等;其他12名被告人亦获人民法院有罪判决。被告人李某霆等7人提出上诉,同年6月7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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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