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第四个“8·15”全国生态日暨《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之际,鄱阳法院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积极联动省交通运输执法局三支队五大队、鄱阳湖博物馆、鄱阳县生态环境局、鄱阳县志愿者协会等单位,开展“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主题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以生态日主题宣教为载体、以法典普及为主线,多点发力、多维普法,以多元共治法治力量护航鄱阳湖、饶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
水上巡回普法 守护饶河生态安全
8月13日,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党支部联合省交通运输执法局三支队五大队党支部,开展8.15全国生态日“严守法典护生态”主题党日暨《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法庭干警及执法人员一起走进沿湖船舶企业,登上水上过往船舶,向企业主及船员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法官还结合《生态环境法典》关于企业如何实现绿色低碳转型进行重点宣讲,要求船舶企业及船舶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要求,守护水域生态安全,共筑鄱阳湖、饶河水域生物安全。

四方联动宣传 营造浓厚普法氛围
8月14日,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联合鄱阳湖博物馆、上饶市鄱阳生态环境局、鄱阳县志愿者协会在鄱阳湖博物馆开展了生态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法庭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科普宣教阵地、志愿服务力量共同参与,构建“司法+行政+科普+志愿”的全域普法新格局。活动现场醒目悬挂“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携手共护鄱湖绿 法典同筑生态基”等横幅标语,紧扣全国生态日核心主旨,营造庄重浓厚、主题鲜明的生态文明普法宣传氛围,现场群众反响热烈。

活动现场,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干警通过定点宣讲、流动宣传、互动答疑的方式,向过往市民、参观游客广泛发放《生态环境法典》普法解读手册、饶河流域环资审判典型案例汇编等宣传资料。干警结合鄱阳本地河湖湿地保护现状,紧贴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用通俗直白的语言重点讲解湿地生态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禁渔禁捕等群众关注度高、涉民性强的法律知识点,细致阐释日常生产生活中容易忽视的生态法律风险,以案释警、以案明法。现场工作人员同步配合答疑解惑、普及法律常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主动参与鄱阳湖生态保护,切实让生态法治理念浸润人心、落地生根。
法官以案释法 精准解读法典要义
活动现场还专门开设《生态环境法典》宣讲法治课堂。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吴平法官现场为前来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志愿者及游客进行宣讲授课。

授课首先围绕全国生态日设立的重大意义、时代背景和实践要求,深入讲解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引导群众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是全社会共同的法定责任,重点围绕流域生态治理、湿地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等核心制度进行深度解读。同时,法官立足饶河流域、鄱阳湖湖区生态司法实践,结合法庭近年来审结的非法捕捞、湿地破坏、野生动物危害、生态修复等一系列本土典型案例,精准剖析各类环境资源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与法律后果,针对性解答群众在生态维权、环境举报、纠纷处置等方面的困惑,有效提升社会公众生态法治意识和依法护绿能力。
法官还现场发出倡议:“生态环境法典的1242条条文,写在纸上,更要写在每个人的心里。让我们在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绿色的种子,用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用实际行动,建设美丽中国;愿我们共同努力,让鄱阳湖的清水永续流淌,让候鸟的翅膀自由翱翔,让‘长江之肾’永远健康”。
下一步,鄱阳法院将以《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为契机,持续深耕环资审判主责主业,充分发挥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专属职能,不断丰富“湿”画鄱阳·法护安澜司法品牌内涵,以高质量环资审判、高水平生态普法、高效率生态修复,守护好鄱阳湖碧水清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