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异地评标需事先与相关城市确定对方单位是否能在特定时段承接专家评标。西部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联系其他城市承接异地专家评标时,总会因各种问题导致对接效率不高。
另一方面,跨省异地评标还存在各地方言不通、所使用评标系统不同、各自评标机制有差异等问题,难以大规模推行。记者了解到,北方一省会城市,2024年完成的1000余项评标中,跨省合作的评标项目仅约占全部评标项目的10%。
此外,多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存在专家库更新不及时,“常年固定班底”现象。有的专家超龄多年未出库,还有的专家业务能力不足,出现错评等问题,专家入库标准有待提高。
——评标机制仍存漏洞,“零接触”评标投入不足。记者了解到,目前多地正在推进评标模式改革,将传统的圆桌制评标改为工位制或建立“零接触”评标空间。业内人士分析,圆桌讨论时个别专家容易通过眼神交流、窃窃私语、使用暗语等方式串标。目前多地正在推广的工位制,虽然能够避免评标过程中的不必要接触,但仍留有专家共用洗手间、共同吃饭和休息等时间空档,易被不法专家利用进行串标。
西部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该市采取的“零接触”独立评标,为每一名专家单独提供评标空间,包含独立洗手间、送餐等服务,能够物理隔绝其他专家等外在因素,能有效保证评标公正的模式。然而,设置这类空间需要一定的场地和资金投入,一些地方难以负担。
此外,目前评标机制中要求,评标委员会不超过三分之一的委员由招标人代表组成,若个别投标人提前与招标人或其代表串通,再由招标人代表在评标现场贿赂其他专家,易操纵评标结果。
——监管“多头治水”难成合力。目前,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多数为事业单位或企业,并不能处罚相关违规违法行为,对交易的前置环节和履约环节也不负有监督职责,各招投标项目的监管主体由其所属领域的主管部门承担,因此监管力量分散。
行业人士分析,主管部门监管容易形成“灯下黑”。比如,住建领域有大量的招投标项目,各地住建部门既是这些项目的招标人,又是监管部门,负责对评标中违法违规问题的惩处,存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问题。
优化评标机制,增强全过程监管
采访中,一些受访干部和专家建议,从制度、技术、监管等层面多管齐下,系统整治评标专家乱象。
打通跨省评标堵点,共享专家资源。业内人士建议,由相关部门牵头建立指挥中枢,逐步打通全国异地评标系统,畅通各地间的异地评标流程。此外,打通系统也有助于形成在全国范围内共享的专家库,建议评标中增加异地专家尤其是跨省份专家占比,压缩“熟人评标”空间,同时规范专家遴选,实行专家库动态准入与退出机制。
强化资金投入,完善评标机制。一些基层干部建议,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广“零接触”独立评标模式,实时音视频监控全程留痕,评标记录全程电子化归档。业内人士建议,各地在持续推进“不见面评标”的基础上,践行“五盲”模式,实行专家盲抽、标书盲审、暗标盲评、交互盲态、视频盲显。完善打分机制,对主观分打分偏离度超30%的评委,自动触发预警提醒,计算最终结果时去掉最高分、最低分,杜绝自由裁量空间过大。
加强技术赋能,形成监管合力。部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干部建议,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功能,加大对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模式下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惩戒力度。充分发挥“行纪贯通、行刑衔接”的作用,加强各行政监督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的协作联动,通过完善线索移送机制、积极会商研判、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等方式,有效厘清监督职责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