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应当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外事接待、会议和集体活动用车主要通过社会租赁方式解决。9.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因安全等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10.公务用车按照规定更新后,可以采取拍卖、厂家回收、报废等方式规范处置旧车。2.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借用、换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3.挪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4.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7.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
专题七 违规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
违规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之一,也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主要表现。本专题聚焦纠治违规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紧扣办公用房存在的易发多发问题、纪律要求、注意事项等重点解读,供各级各部门学习参考对照。1.依法合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内有关制度规定,强化监督管理。2.科学规划,统筹机关办公和公共服务需求优化布局和功能。3.规范配置,科学制定标准,严格审核程序合理保障需求。4.有效利用,统筹调剂余缺,及时依规处置,避免闲置浪费。5.厉行节约,注重庄重朴素、经济适用,节约能源资源。1.擅自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至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名下,或者不配合办理权属登记。6.擅自安排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使用机关办公用房。7.为工作人员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或者未经批准配备两处以上办公用房。违规接待带来的公款大吃大喝、奢靡浪费等现象,与党的性质宗旨格格不入,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相继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一些过去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被攻克,不正之风惯性得以扭转。但在高压态势下,违规接待问题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新表现,需要大家引起关注。本专题聚焦违规接待问题,对主要接待类型、违规同城接待和政商交往的相关表现以及如何依规依纪开展接待工作等进行系统梳理。1.国内公务接待被接待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情况特殊的可以先电话通知,在公务外出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补发公函。党政机关邀请接待对象开展必要的公务活动,包括活动内容、行程和人员等要素的公务活动邀请函可以视作公函。
2.公务接待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要统筹安排。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实行一事一单,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3.接待住宿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在协议酒店、定点场所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照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国内公务接待出行活动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接待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交通费用。
5.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安排1次工作餐,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
1.无公函或邀请函接待,或以电话记录代替公函作为报凭据证。未按规定交纳住宿、伙食、交通费用。2.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或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3.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跨地区迎送;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安排群众迎送;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迎送;搞层层多人陪同。4.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香烟、酒,违规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5.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向下级单位以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6.接待单位超标准接待,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安排专场文艺演出,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专题九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对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等经商办企业,党纪国法都有明确规定。本专题聚焦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问题,系统解读违纪违规有关表现、离岗后从业限制、以及相关纪律要求等。
1.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必须从严掌握、从严把关,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