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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8个月675人因醉驾受审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26:26 | 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乌市8个月675人因醉驾受审 2016年01月04日 09:59:03    来源:人民网

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获悉,从2015年5月4日沙区法院集中管辖乌市危险驾驶案以来,共审理此类案件676件,675人因醉驾受审,两人因飙车获罪。

据统计,676件危险驾驶罪案件中,判处缓刑的55件,免予刑事处罚的18件,其余案件被告人均被判处6个月内拘役。法庭审理危险驾驶罪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12分钟,当庭宣判率100%,一审息诉服判率99.5%。

沙区法院副院长张海强介绍说,危险驾驶罪主要为醉酒驾驶和追逐竞速行驶两种形式,以往多为醉酒驾驶,随着乌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加之驾驶员群体不断年轻化,追逐竞速的行驶行为(俗称飙车)开始增加。在沙区法院审理的677名危险驾驶案被告人中,有两名被告人是因飙车获罪,这也是新疆首例飙车案。

张海强说,醉驾案中被告人年龄在25岁至60岁,这些人绝大多数为公司职员或无固定职业人员,职业约束力较弱是导致醉酒驾驶的原因之一。所有醉驾案被告人几乎都是在深夜被抓获,说明几乎所有醉酒驾驶人都抱有“夜深不会有交警”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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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