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
网络舆情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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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网友为《意见》出台点赞,认为这是政府高度重视环保、负责任的体现。《意见》中,“官员造成生态破坏将终身追责”相关内容最受网友关注。26%的网友指出,政策的关键在执行,希望“终身追责不是说说而已”。18%的网友把关注点集中于如何界定生态破坏,到底该追究谁的责任等具体内容上,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成为他们的共同诉求。此外,还有21%的网友认为,“终身追责”属于事后补救,难免为时晚矣,环境保护还应从源头做起,转变发展方式等等。另有5%的网友表达了其他观点。
微评论
@北斗望月2012:政策虽好,关键是要真正有始有终严格贯彻执行。
@阳光缤纷:有些问责是以子孙环境为代价的。破坏环境生态有很多是潜在的,有些是不可逆转的。所以要尽量避免发生破坏生态,比事后追究责任更重要。
@火星妈咪-:怎么证明?环境污染有时候不是一年两年能显现的!
@张润菲:如一个地级市环境恶化,到底追究谁的责任?市政府还是市委还是环保局?如何处罚?
舆论解读
1.终身追责是一道生态文明紧箍咒
长期以来,无论是企业破坏生态环境地方政府不积极作为,还是由于地方政府决策不慎造成环境生态破坏,官员被追责的例子并不多。而且,很多官员任期出现环境生态破坏现象后仍能继续升迁。官员任期生态严重破坏将被终身追责,相当于给官员上了一套生态文明紧箍咒,意味着官员依靠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短期政绩,捞到升迁资本就拍屁股走人的短视政绩观失去了市场土壤。这无疑契合了现阶段的发展实际与民意期待,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科学评价官员政绩具有指导意义。(据《宁波日报》、东北新闻网等)
2.终身追责还需“制度落地”
政策虽好,关键在落实。尽快健全相关审核机制和程序,避免官员钻制度空子;对依然我行我素者严肃问责,形成震慑;根据现实情况不断完善制度规定,提高可操作性等均为可行之法。需要明确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过度重经济发展而轻环境保护,根源还是在于扭曲的发展观和不当的政绩思维,而不是追责本身不够严厉。因此,严厉追责之外,更应下大力气,尽快做到产业结构转型。让以人为本的、注重保护青山绿水的发展观念深入人心。同时,还要建设更加“绿色”的政绩考核规则。(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新安晚报》等)
3.先有现实追责再来终身追责 政策虽好,关键在落实。尽快健全相关审核机制和程序,避免官员钻制度空子;对依然我行我素者严肃问责,形成震慑;根据现实情况不断完善制度规定,提高可操作性等均为可行之法。需要明确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过度重经济发展而轻环境保护,根源还是在于扭曲的发展观和不当的政绩思维,而不是追责本身不够严厉。因此,严厉追责之外,更应下大力气,尽快做到产业结构转型。让以人为本的、注重保护青山绿水的发展观念深入人心。同时,还要建设更加“绿色”的政绩考核规则。(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新安晚报》等)
众多专家以为,要让生态责任终身制得以完整没有那么容易。一方面,生态文明本身就是个宏大的词汇,不便于量化的结果,即难以找到惩戒的边界;另一方面,所谓生态责任终身追责,更是一种长期性的制度安排,倘若眼下种种因地方领导而生的环保事件都无法被追责,那么即便有着事后的生态追责终身制,此种惩戒也难言圆满。《北京青年报》进一步指出,即便有生态责任终身追究制的出台,治理的思路仍然应该是:尽最大可能地让环境问题在发现时就被处理,让那些以生态为代价去换取政绩的官员,在任上即被处理,而这恰是现实治理的难点和重点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