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今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持续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开展,在已开展50个试点地区工作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50%以上的地区。确定天津市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大试点地区。
根据《通知》,2016年年底前,所有试点地区要完成已参保人群的数据比对和清理工作;明确需要开展入户调查的重点人群,拟定入户方案,力争基本完成辖区内全部目标人群的登记工作,为全面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通知》提出,各试点地区要把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与扩大社保覆盖面有机衔接起来,在做好数据比对和信息采集的同时,通过完善相关参保政策、优化经办管理服务、加强政策宣传等措施,引导各类符合条件的人群参加社会保险。要以中小微企业就业人员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工作对象,紧紧依托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开展入户调查和走访工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条件的地区要将参保登记工作扩大到本地区的常住人口,实现参保登记的全覆盖。
据了解,人社部将不定期通报各试点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深入试点地区,开展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