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继荣:我们要把法治的指标纳入到对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的考核当中来。在考核经济指标、环境指标等等的同时,也考核法治建设的成效。
同时还要健全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半月谈记者 何晏 姜磊)
短评:“关键少数”很关键
基层干部的法治素养,直接关系到基层政府各项工作能否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直接影响着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以来,基层政府的行政行为更加守法、规范,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但少数基层领导干部有法不依的情况仍时有发生,损害了依法治国的严肃性和基层政府的公信力。
梳理近期的社会热点可以发现,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被强拆等违法强拆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与一些地方官员违法任性用权有直接关系。
一些行政违法事件发生前,相关基层领导干部并非毫不知情。有的领导干部对行政违法行为充耳不闻、默许纵容。更有甚者,私下提议、拍板力挺。这集中暴露出一些基层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法治素养不高,没有摆脱“权力依赖症”,没能掌握新方法积极适应转型期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
实践证明,基层领导干部是不是具有法治精神、能不能依法办事,直接决定着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依法行政的氛围,决定着地方依法行政的效果。只有领导干部真正做到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处理矛盾,并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示范,才能真正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建设好法治政府。
强调抓住领导干部这个依法行政的“关键少数”,就是要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强调抓住领导干部这个依法行政的“关键少数”,就是要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强调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同时要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完善“两个清单”制度,将政府行为置于最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