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舆情法治网

   活动公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解读

来源:法治网 | 作者:杨松 | 发布时间: 2026-05-19 14:13:33 | 4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2026-05-19 14:13:33 来源:法治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立法工作计划)近日公布。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这张年度立法“施工图”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与时俱进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服务大局推进立法

立法工作计划强调,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法律案审议和起草工作。

立法工作计划显示,2026年度继续审议的法律案15件、初次审议的法律案19件。其中,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已经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是高水平法治经济。立法工作计划明确,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制定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国有资产法,修改企业破产法、商标法、注册会计师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价格法、农业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金融是“国之大者”,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立法工作计划明确,加快金融领域立法,制定金融法、金融稳定法,修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并注重加强金融领域其他立法修法研究论证工作。

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立法工作计划明确,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建设,制定社会救助法、医疗保障法、托育服务法、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修改教师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其中,社会救助法已于4月30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良法善治是维护稳定的重要途径。立法工作计划显示,在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修改监狱法、刑事诉讼法。其中,新修订的监狱法已于4月30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绿色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底色。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健全生态环境领域法律制度,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立法工作计划明确,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制定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修改水法、可再生能源法。

涉外领域法律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工作计划提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制定反跨境腐败法、华侨权益保护法,并注重在相关法律中完善涉外规定。

“立法工作计划确立的立法项目,回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人民群众的关切,能够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重要制度支撑。”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讲席教授马一德说。

强化宪法实施监督

立法工作计划明确,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完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制度机制。

在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方面,立法工作计划提出,全面贯彻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系统推进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坚持依宪立法,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把好宪法关。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涉宪性问题研究,不断提高合宪性审查能力和质量。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采取务实管用的方式方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而宪法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正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师范大学江湾法治与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肖北庚认为,立法工作计划列出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制定与完善,正是以立法方式将宪法中的原则规定转化为可操作法律规范的表现。

在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方面,立法工作计划明确,通过备案审查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在备案审查工作中注重开展合宪性审查,及时督促纠正不符合宪法规定和精神的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强化纠错时效和刚性,对备案审查中纠错改正不到位不及时的,依法予以处理。深入研究论证制定备案审查专门法律。推动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合力。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等重要法律实施,深入开展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召开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加强对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大备案审查案例交流指导力度,推动规范性文件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统筹法治改革协同

立法工作计划明确,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推动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面,立法工作计划明确,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增强立法调研的针对性、有效性,推动立法调研成果更好地转化为法律制度设计,推动立法调研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用语规范化工作,有效实施并持续完善立法技术规范。丰富和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扩大人大代表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做好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工作,健全法律草案提请审议和公开征求意见前的舆情研判机制。增强法律配套规定督促落实工作实效。

   媒体公信

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