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法规未对校园集体配餐项目转包分包作出禁止性规定,亦未明确有证企业和无证企业共同开展校园集体用餐配送项目的归责原则。如何监管中标企业将其承揽的校园集体配餐项目交由其他公司实际运营的行为?法院向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敦促完善校园集体配餐项目监管,切实加强联动执法,齐抓共促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
“本案裁判对有力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者逃避食品安全责任的‘金蝉脱壳’行为具有现实意义。”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涉校园食品安全案件中,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对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反映出的监管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园食品安全违法问题共防共治,共同筑牢校园食品安全的司法保护屏障。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建议“抓前端、治未病”的积极作用,实现从个案纠偏到类案预警,再到系统治理的效能提升,以司法智慧助力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