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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机商标”乱象调查:大搞文字游戏 规避审查标准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杨松 | 发布时间: 2025-04-24 14:50:05 | 104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5-04-24 14:50:05 来源:新华网

  完善处理机制

  目前市场上已经注册成功的许多“心机商标”该如何处理?

  在王菲看来,并不是说商标注册成功,就万事大吉了。不管注册了多少年,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就可以宣告无效。此类商标无论申请还是使用,都是在利益驱使下进行的。同时,社会治理的复杂性和治理效率也决定了立法者或司法人员无法预先排除所有问题,从源头上完全排除误导性商标的可能性极低,如果审核程序过于复杂反而不利于鼓励品牌经营和营商环境,因此完善事后处理机制十分重要。

  “我国有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专门制度。对于一些注册目的不纯、带有故意误导和混淆的商标,任何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行政管理机关也可依职权宣告其无效。”王菲说。

  “治理违规商标不仅需要审查员,更需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去处罚违规企业。”王太平举例,曾经有企业申请注册某酒品的商标,第一次申请为“夜郎”,但因为跟郎酒品牌过于接近,注册未通过;第二次申请商标叫“夜郎古”,注册通过,“但使用过程中,一些消费者就会读成‘夜郎’古酒,从而把酒的品种认为成‘古酒’。这种情况虽然不是很明显的变形使用商标,但消费者的认知跟商标的原有意义已经完全不同了,就能被认定构成侵权。”

  “像这种情况,审查员可能发现不了,但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并去查处相关企业,或者向商标局申请该商标无效,通过事后处理的方式去纠正商标注册环节的问题。”王太平说。

  王太平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商标局联合治理“心机商标”,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比如双方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协同研判线索、制定行动方案、开展现场检查等,集中查处商标侵权及误导性商标案件。行业协会则应当推动建立商业伦理公约,将“不利用商标制造认知偏差”纳入企业自律准则。

  还有受访专家建议,可以建立商标注册信用承诺制度,要求申请人对商标真实性负责;对以欺骗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主体,依法宣告无效并列为失信主体;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商标违法信息,实现跨部门信用联合惩戒,提升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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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