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瑜对这一判决不服,认为自己和杨占华作用相当,一审对自己量刑过重,提起上诉。
2016年2月16日,周瑜、杨占华贩卖毒品上诉案二审开庭审理,周甲准作为浙江省检察院指派的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周瑜在共同毒品犯罪中负责毒源、联系下家、提供毒资、掌控利润,而杨占华仅负责放置毒品,周瑜的作用明显大于杨占华,一审判处周瑜死刑、判处杨占华无期徒刑,量刑均衡、适当,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月11日,浙江省高级法院采纳了周甲准出庭意见,驳回上诉人周瑜上诉理由,维持原判。
目前,周瑜的死刑判决还在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