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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26:51 | 2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科学管理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检察监督办案需要跟进、适应信息化、数字化发展的要求,检察管理同样需要与时俱进充分运用好大数据,才能更好释放检察生产力、战斗力。检察机关监督办案等各项活动中产生的海量数据,首先就要体现在、运用在助力检察科学管理上,这既是信息化、数字化时代加强精准管理、提高管理质效的必然要求,也是更好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现实需要。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检察官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权加大,加之捕诉一体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检察官被围猎的风险更大。如何针对性加强对“案”和“人”的管理,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浙江省检察机关通过数字化改革,将检察管理有效融入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推进内部监督体系变革,促使监督管理更加精准、高效。比如,浙江省检察院研发建设“数智案管”检察办案监督系统,对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进行扩展,实现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数据核查、分析研判等案件全周期精准管理。特别是在省委政法委统筹领导下,牵头建设“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推动浙江成为全国首个在省域范围内实现数字协同办案的省份,全面推广数字卷宗办案模式,不再移送纸质卷宗,2021年开展一体化办案35万余件。案件网上流转、全程在线办理,倒逼执法司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司法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落得更实。浙江的实践充分表明,大数据是推动检察管理迭代升级的关键变量,是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运用大数据加强管理的意识,全面提升检察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在“案”的管理方面,要积极推动政法各单位之间案件数字化移送,实现从立案到执行的全方位自动监控和预警;充分利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办案流程数据,加强对案件办理全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监督,加强案件管理的智慧研判,提升数字化案件监督管理质效。在“人”的管理方面,要积极将监督办案等数据进行整合,探索符合检察工作特点的考核数据分析方法,进一步提升考核的全面性、科学性;建立队伍管理数据分析研判模型,助力提升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将干预过问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填报数据与案件办理数据进行关联分析,加强检察人员办理案件、律师代理情况动态分析监测,提升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的精准性,助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目标指引下,数字检察实践正深刻影响着传统的检察认知、检察行为以及检察工作运行机制。各级检察机关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数据的重要论述精神,将检察大数据战略思维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和各方面,更好地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更大力量!

  (作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本文章原载于《大数据法律监督办案指引》一书)

[ 责任编辑:陈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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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