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舆情法治网

   活动公告

为少年文身,商家应否担责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26:16 | 2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小寒的文身完全清洗的话需要两年,花费至少需要2万元,清洗的时候小伙子可能得忍忍了,因为即使做了表皮麻醉,疼痛度仍能达到剧烈疼痛,而且后续护理不好就效果难料了。”医生检查后,作出上述回答。

  结合小寒目前面临的清洗困难及学习、生活等受影响状况,涟水县检察院认为小寒依法可以要求文身店主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遂建议小寒的父母向法院提起健康权诉讼,并于3月10日支持起诉,要求文身店店主返还文身费700元,并赔偿文身清洗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成年人身体发育尚不完全,文身在给他带来一时满足的同时,也给他种下了皮肤感染的种子,打开了违法犯罪的大门!希望你能正视自己的行为,尽力弥补小寒。”日前,在法庭上,检察官对文身店店主进行了训诫。经法庭教育,文身店店主主动赔礼道歉,当庭返还文身费700元,同时一次性给付清洗文身费及精神抚慰金1万元。

  在此基础上,涟水县检察院对未成年人文身现象开展调研,推动该县市场监管局、卫计委等5家单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文身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禁止从事美体(文身)服务的市场主体接受未成年人文身,厘清职能部门管理职责,初步构建起全县多部门联动治理格局和长效治理机制。目前,各文身店均按照规定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的标语,自觉抵制为未成年人文身。(卢志坚 胡慧慧 朱美君)

[ 责任编辑:中国舆情法治网 ]

   媒体公信

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