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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副厅长写忏悔书多次要求纪检提供样本抄写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11:31 | 47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2006年,该企业主曾多次要求王国长投资他的企业。起初,他是拒绝的,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王国长的思想防线崩塌。最终,他答应了企业主投资的请求,两次投了40万元,每年回报率都在50%以上。2007年至案发时,王国长共获利120多万元。

“当时我也觉得这样的回报率不正常,但又觉得我有投资,不是吃干股,而且是以我妻子名义投资,应该没问题。”在被组织审查期间,王国长如是说。

虽然他表面上谨小慎微,但是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收受钱物。如在2013年,他多次在闽西宾馆、办公室等场所收受企业主肖某所送的现金和购物卡。

执纪人员分析,他之所以胆子变得如此之大,除了贪婪和侥幸心理作祟以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他党员意识、纪律意识差,中央及省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文件不看、不学、不懂,收受钱物已麻木。

王国长成为一个彻底的拜金主义者,达到了利令智昏的程度。他任职期间,多次接受企业请托,在废物处置审批和监管、介绍环评业务、专项资金申报以及环境执法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帮助,借节庆、乔迁以及红白喜事之机,大肆收受企业财物。

负隅顽抗心理,对抗组织审查

听说翁某被调查,他开始四处游走,违反政治纪律,与相关人员串供,订立攻守同盟。此外,他还违反组织纪律、生活纪律。

2013年3月,王国长慌了手脚,他听说企业主翁某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了。如果此时他能找组织交代问题,还算是迷途知返,但是,他选择了对抗组织审查。

忐忑不安的王国长先到翁某的公司退还了收受的寿山石,然后到厦门某环保公司退还了收受的照相器材。

随后,王国长又将历年收受的购物卡333张及用来储存违纪所得的其哥哥名下的银行存折3本,以行贿人李俊彪名字开户的建行存折1本,转移到其哥哥处。

当他得知另一重要涉案人也被组织审查时,王国长更是变本加厉,违反政治纪律,四处游走,或与相关人员串供、订立攻守同盟,或退还收受的钱物,企图掩盖自己的问题。

据执纪人员介绍,王国长到案后,抗拒心理、侥幸心理重,知道组织要他交代与翁某经济往来问题时,仍企图蒙混过关。

然而,他的小伎俩和侥幸不过是负隅顽抗。最终,在扎实的证据面前,他不得不如实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最后,王国长不得不承认:“我一而再再而三收受钱物,一直认为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送钱物的朋友不会出卖我,组织上根本查不出问题。在得知翁某接受调查后,我认为他靠得住,不会讲出我的问题,一方面与有关人员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另一方面赶紧把借款还掉,避免自己受到牵连,严重干扰了组织正常调查。”

“个别干部胆大妄为,底线意识淡薄,对党纪国法缺乏基本的敬畏感,丝毫不将纪律和规矩放在眼里。他们过分相信攻守同盟。殊不知,这些所谓的攻守同盟,不过是因利而聚,在铁证面前,根本不堪一击。”执纪人员感慨道。

除此之外,王国长组织纪律性差,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出差经常带自己不分管部门的老下属。

据王国长以前的同事回忆,一次去台湾考察,王国长没有带自己分管部门的处长,而是点名要求带自己不分管部门的女处长,并且没有征求其分管领导的意见。

王国长放纵自己的欲望,严重违反生活纪律。

“我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做人的基本伦理道德,是极其错误的,严重违反了党的生活纪律,背叛了家庭,给他人以及双方家庭都带来了损害。”王国长后悔不迭。

多行不义必自毙。

2013年4月,福建省纪委对王国长立案调查;2013年12月,王国长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14年5月30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王国长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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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