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节礼“炮轰”之下,倒下的党员干部不在少数,违规收送节礼可谓危害甚巨。丰泽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黄黎波表示,正人先正己,身正令才行。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更要牢固树立纪律底线意识,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断增强自身“免疫力”,廉洁履职、公正执纪。此外,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违规送礼者也需要摈弃侥幸心态,守纪克己,莫拿运气赌明天。
“借花献佛”,欺瞒组织对抗审查
案例4:2013年6月至2014年1月,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局副局长郑立志、吴光文伙同下属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声武,采取签订虚假合同方式,套取农产品安全质量检测资金2.32万元。郑立志将其中1万元用于购买年货及购物卡,送给有工作往来的单位和农安办工作人员作为“节礼”。案发后,郑立志伙同张声武协商串供、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规避责任。2015年5月,经建阳区委批准,免去郑立志区农业局副局长职务;区农业局党委给予郑立志、吴光文、张声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赔相关费用。
严禁公款购赠节礼,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条条禁令言犹在耳。然而,一些党员干部却自作聪明,想法子打“伏击”、设“埋伏”,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
本案中的郑立志、吴光文和张声武瞄准了财政资金管理中的漏洞,化公款为私财。为和其他单位“搞好关系”,“犒劳”底下干活的“弟兄”,他们“借花献佛”,将套取的资金用于购赠节礼年货,并自认为这样购赠节礼就不算违规,也无处可查。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郑立志和张声武更是协商串供,伪造证据应付调查。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谈及此案,建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江贵华表示,纠治“四风”渐进深水区,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现象日渐隐蔽化、复杂化。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练就“火眼金睛”,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对“隐身”、“变脸”的违纪行为和对抗组织审查行为从严从快从重惩处,强化震慑,杜绝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