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通报中,河北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国家行政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何家成,吉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谷春立,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等人,均存在“多次出入私人会所”问题。
据报道,万庆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特别是中央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通知下发以后,仍然多次出入私人会所,甚至于在被组织调查的前几天,还到会所里面去大吃大喝。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韩先聪2013年1月任职以来,就多次出入高档酒店和私人会所接受党政干部、国企老总、私企老板的宴请。在中央纪委对他宣布立案调查决定的当天,他的手机信息显示,当天他有两场饭局,中午晚上各一次。
“圈子”
大量案例表明,领导干部腐败大多是“圈子腐败”。这个圈子的圆心,就是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半径就是滥用权力谋取私利,圆周就是依靠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获取私利的人。官场圈子最常干的有两件事:带病提拔和官商勾结。前者损害党纪政纪,后者涉及职务犯罪、危及市场公平,为法治社会所不容。
【典型案例】
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对自己的“总结”是:“回过头来看,我的主要问题发生在一个20多年的朋友圈。”季建业的朋友圈,是一个低调而又隐蔽的小圈子,此前季建业任职过的很多地方,只有极少人知道季建业的这个神秘“朋友圈”。在这个只有六七个人的“朋友圈”中,有的是他的部下,有的是他的朋友,绝大多数是1990年季建业任吴县县委副书记时交下的。徐东明是最典型的一个,他曾是季建业的部下,也是向季建业行贿数额最多的人。据了解,自1992年起,季建业就接受徐东明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其调动工作。自认识开始至案发,在20多年的交往中,季建业先后为徐东明及其单位提供了大大小小多方面的帮助,包括为徐东明调任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某公司项目部经理、承揽昆山宾馆设备供应项目、开发“龙都广场”房地产项目、竞拍江都市宁通高速公路附近土地提供帮助等。当然,他也收受了“朋友”们不少的贿赂。
“兼职”
官员兼职现象在现实中并不鲜见,不少官员打着“兼职”的幌子,官场风光无限,商场照样拿钱。手执权力的鞭子,揽着企业的票子,是违规兼职官员打的如意算盘。然而再高明的掩盖手法也只是机关算尽,所谓“兼职”背后昭然若揭的是钱权交易、利益输送,“权”“利”双收只不过是贪腐分子的黄粱美梦罢了。
【典型案例】
教育部12月1日通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亚因存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被给予严重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校内职务。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根据调查,自2009年1月至2014年12月,刘亚在6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取酬126.6万元。刘亚在经济实体中的兼职情况,未向组织报告,兼职取酬未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申报,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组织纪律。
调查组同时查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在担任院长期间,先后在4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兼职取酬合计人民币152.9万元、港币120万元。据悉,汤谷良向学校隐瞒了取酬问题,还多次持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擅自延长出访时间和更改行程路线,在科研经费中还报销其妻女往返美国机票费用,严重违纪违规。
“小金库”
私设“小金库”,也是中央巡视反馈情况里经常出现的一个词。“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一些单位、领导之所以迷恋“小金库”,主要是因为小金库是“不见阳光”的,可以秘密的、随心所欲、不受监管地花钱:用小金库的钱为自己谋利联络“感情”请客送礼;用小金库的钱供个别领导花销大吃大喝,用小金库自己违规给单位职工发购物卡,游山玩水,但凡不敢、违规报销的费用都在“小金库”一一报销,包括一些领导和相关人员也敢私分小金库的钱。
【典型案例】
自2003年起,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北京邮电大学有关部门及科研人员通过列支会议费、餐费、住宿费等方式,将套取资金(主要为科研经费)支付到北邮科技酒店,用于有关支出,结余资金形成“小金库”,涉及资金达到280余万元,造成国家和学校资金流失,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洁纪律。该校出现大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既反映了学校监管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制度执行不到位,也反映了学校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严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为严肃执纪问责,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杨放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委员、副校长职务;给予党委书记王亚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党内警告处分。
“婚宴”
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中,因“大办婚宴”受处分的占有一定比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5条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