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值得关注的是,新法增设“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明确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政府和监管部门要予以保密,对举报所在企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内部举报人要给予特别保护。为了保护内部人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的积极性,新法特别规定,明确企业不得通过解除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对内部举报人进行特别的保护。
新法强化了食品安全信用惩戒功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实时更新。 ——徐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