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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掏空下属企业“致富”在当地被称“大善人”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10:35 | 9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对抗组织审查,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而陈四群自作聪明,妄图以藏匿财务账簿的违法行为对抗组织审查,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让漠视党纪者付出代价,如此才能唤起大家的纪律意识。”虞宝才说。

目前,陈四群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陈海波、陈亚丽、袁俊霞三人因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其实陈四群的所作所为,只要从银行调取一份公司的流水账就能发现蛛丝马迹。可多年来,上级监督形同虚设,监督手段流于形式,令陈四群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

“这说明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没有将‘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据虞宝才介绍,延庆县纪委已利用此案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县民政局也在系统内进行了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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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