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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围城:几个部门才能管好一个垃圾场?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10:31 | 10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对此,张益分析说:“新签的合约,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

他同时表示,新的公司接手垃圾填埋场之后,需要再做新的环评,而这个新的环评要明确新的项目日处理量是多少吨、运行多少年、由哪家单位管理等等。新做的环评需要公示,在公示之前还应该召开听证会。

“城管部门作为垃圾场的业务主管部门,应该明确垃圾场必须尽到的责任,对特许经营的单位,它有监管的职责。”张益说。

居民们认为,政府部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应该“权责对等”,监管就意味着必须明确谁来负责,负什么责。

多方认为应迁走垃圾场

王灿发提醒,垃圾填埋场逐步被居民小区包围,还应该问责规划部门,为什么在垃圾场周围批准住宅区建设;在规划建设时为什么不在垃圾场和居民区、学校之间留出足够的防护距离。

他说,居民虽然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权,但法院最终也不一定能够协调好城市的问题,问题的彻底解决还必须由政府统筹规划和协调。

“居民的住宅区是政府批准建设的,垃圾填埋场也是政府经营的,造成污染了,就该让政府协调解决。”他说。

在查阅《乌当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时,中国青年报记者发现,名为“‘十二五’期间乌当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规划”的表格明确列出了高雁垃圾填埋场的搬迁计划。这项搬迁计划的项目实施单位为贵阳市环卫公司,项目内容为日处理2000吨垃圾,项目投资情况为2.7亿元,完成期限为2015年前。

在该项规划中还提到,高雁垃圾场“距周边企业和居民较近,且位于上风口,致使垃圾填埋场周边3公里范围内全年弥漫浓烈的恶臭,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

张益认为,对新填埋场的规划、选址、审批一定要加快,让它分流或减轻老填埋场的压力,老的垃圾填埋场同时启动治理。

王灿发认为,政府要进行重新规划,既然这个填埋场超负荷,并且周围都是居民楼,就应该规划建设一个新的垃圾填埋场,关闭被居民区包围的垃圾填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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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