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在刑九实施之前的司法审判里,法院裁量问题官员的刑期,一般会将数额作为主要的判罚依据,贪得越多,刑期越重。学界通常称之为“唯数论”。
而根据《刑九》的立法精神,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裁判从“唯数论”转变为越来越强调数额加上情节的综合因素考量。
官员经济犯罪的数额是司法裁判的重要情节,但在审理受贿案件时,法庭还要考虑当事人有没有索贿、有没有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有没有立功等等因素。
也就是说,判决考量的因素越来越多,越来越客观。
沈培平案件中,他的揭发检举,被法院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因此被法院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