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律师看来,高温津贴按规定纳入工资总额,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不发放高温津贴,相当于减少劳动报酬,由此产生劳动争议,理应由用人单位进行举证。
“如果高温津贴争议由用人单位来举证,可以倒逼用人单位采取相关的配套制度和设置来完善高温津贴的发放情况,也可以倒逼用人单位更好地履行发放高温津贴的义务,减少争议的发生。”沈建峰说。
记者注意到,已经有地方针对高温津贴争议,要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开启“绿色通道”。例如,江苏省镇江市人社局2020年8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指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高温津贴发放等产生争议的,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启动“绿色通道”,严格按照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情况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承担举证责任的要求,简化优化办案流程,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还有专家指出,避免高温津贴争议发生,人社部门还应畅通夏季高温天气劳动者维权渠道。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基础信息和联动举报投诉平台案件信息,加强对用人单位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落实及高温津贴支付等情况的预警监测,切实做到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记者 杨召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