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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费积分设置使用期限是否合理?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09:41 | 77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黄泷一说,根据民法典,包括积分使用期限在内,条款事关消费者利益的,都应该以显著方式告知或提醒消费者注意,确保消费者在消费时充分知情。如果商家未尽到提示和告知义务,导致消费者没有注意到上述条款的,消费者可以主张上述条款不成立,对消费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最近,上海的林女士也在为积分过期而与商家进行拉锯战。她之前经常光顾某品牌的玩偶店,每次消费后都有一笔积分计入会员卡。由于前段时间上海疫情,加上商家规定积分有效期才3个月,导致其大量积分过期。林女士反复向客服反映,多次申诉,但仍未能获得积分延期或补偿。

  对此,石佳友说,按照商业惯例,商家有权为积分设置使用期限,但应当设置合理的期限,比如航空公司里程积分,大多数消费者不会频繁坐飞机,可能两三年才能达到兑换里程的最低要求,那么积分使用期限至少要设置在2年以上。

  “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出发,商家在积分到期前一个月应当进行提示。如果遇到疫情等不可抗力,积分使用期限应该延长。”石佳友说,这么做对于商家而言没有任何技术障碍,也是其依法履行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

  除此之外,现实中,还有因商家系统升级、系统错误、规则不明确等非消费者个人原因导致的积分“被过期”“被减少”的情况。

  今年3月13日,天津市河西区的赵女士在一家线上商城给自己购买了生日礼物,总共花费430元。按照线上商城积分规则,生日当天的消费可获得双倍积分,即860分。可几天后赵女士去线下取货时只收到430分积分。客服称,取货当天不是生日,无法双倍积分。这样的解释让赵女士无法理解。

  来自北京、天津、江苏等地的多位消费者接受记者采访时吐槽说,有时对同类产品之所以选择某一品牌,就是看中了其积分及积分兑换,自己辛辛苦苦攒积分,现在积分说过期就过期、说减少就减少,自身权益受到了不小的损失,商家的这种不诚信行为应该受到谴责。

  积分兑换暗藏套路

  收集证据依法维权

  除了使用期限外,想要通过积分兑换到理想的商品也不容易。

  北京市丰台区的刘女士在某线上商城用积分兑换了20元的礼品券后发现,自己所在地区不支持该礼品券使用。而在兑换页面,并没有提示哪些地区可以使用,也没有“一经兑换,无法退还”的警示。

  “已经兑换的礼品券既不能下单也不能退回,相当于自己白白浪费了大量积分,明摆着是让消费者吃哑巴亏。”刘女士说。

  来自安徽滁州的张耀烦恼的不是没积分,而是用不出去。他使用信用卡多年,有大量可兑换积分,但想要兑换的商品一直处于无货状态。还有一些商品,商家设置了抢兑,往往瞬间就被抢完。张耀告诉记者,他就此问题向客服反映过多次,对方一成不变地表示:商品会不定期更新。

  还有多位消费者向记者抱怨:单纯用积分兑换商品的情况越来越少,“积分+现金”兑换商品的形式越来越多。怀疑积分是否真正抵消了部分金额?

  据公开报道,今年3月,河南省信阳市消费者杨女士反映,她通过积分商城购买了一瓶1kg的洗衣液,页面显示需要支付683积分+24.17元现金。而在该洗衣液的网上自营店里,购买同款商品仅需23.8元,用了积分后的价格竟比正常购买价格还要贵。

  对于积分制存在的种种问题,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分析说,这是由于部分商家的积分规则不够公开透明,规则制定不够明确,发生争议全由商家说了算导致的。此外,也与一些积分获取和兑换流程太复杂,有的商家甚至故意设置附加条件,导致一些消费者干脆放弃自己的权益有关。

  如何进一步规范积分制?

  任超认为,商家对于已过期积分应当针对不同情况作出合理判断。在商家告知、消费者已知或应知到期清零规则后,消费者仅出于自身原因错过积分活动的,商家可以不延期、补偿;但若因商家原因或客观因素,不可归因于消费者本人的因素造成积分到期清零无法使用的,商家应当提供积分延期、补偿服务。

  陈音江建议,商家在制定积分规则时,要公平合理,兼顾双方利益,不能将兑换门槛设置过高,尤其是不能设置一些限制兑换的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商家除了要将积分规则事先告知消费者、到期清零前提醒外,还要畅通售后服务渠道,方便消费者遇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消费者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盲目为了积分而冲动消费。在使用消费积分之前,应认真阅读商家制定的积分规则。如果遇到权益受损问题,应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依法维权。”陈音江说。

  在任超看来,由于商家或电商平台具有强于消费者的交易地位,实际上,消费者对积分制并没有太多的议价空间,要么接受要么选择离开,甚至可以说一些消费者的接受同意也是一种“被动”同意。因此,就积分问题向平台客服反映可能收效甚微。如果消费者觉得权益受损,建议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反映并依法维权。

  “如果消费者用积分兑换的商品有问题,同样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以及有关三包规定等,消费者可以按照正常购买商品或服务来主张自己的权益。也就是说,如果积分兑换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同样可以依法要求商家履行包修、包换、包退的政策。”陈音江说。(见习记者 张守坤  记者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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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