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华西都市报记者在开发商贴出的《关于对未售车位租赁价格调价的公告》上,还看到一条调价原因:我公司未售车位的资金成本非常高,我公司从银行取得的贷款利率资金成本大约年息11%左右,每个车位需负担资金成本250000 × 11% ÷ 12=2291元/月·辆。若按同期公布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每个车位需要承担利息250000×4.35%÷12=906.25元。我公司每个车位收取500—700元/月·辆,无法弥补资金占用费,所以说,我公司调整这一价格完全是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律师支招/
车主可请业委会做市场调查
四川豪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顺发表示,随着私家车数量快速增长,全面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执行市场调控价,可以让停车服务收费与市场接轨,保证开发商和车主的共同利益。
“开发商在制定收费标准时,必须对周边市场价、甚至整座城市的市场价进行详细调研,然后制定出符合市场定位、与市场价持平的车主能承受的价格;若车主对这一价格不满意,也可请业委会会同开发商共同做市场调查,再召开业主大会,公布调查结果,再由开发商重新制定价格。”
开发商绝不能“坐地起价”,若价格不合乎情理,车主可通过法律途径或向物价部门投诉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