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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让治安管理处罚更加公正科学有效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松 | 发布时间: 2026-01-04 15:17:58 | 114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6-01-04 15:17:58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变化,急需通过修改完善治安管理处罚法加以解决。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更新,更是对社会治理新格局、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深刻回应。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哪些变化?如何让纸面上的法律切实保障公民权益?本栏目特刊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研发基地主任李春华的署名文章,敬请关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25年6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发布,将于2026年1月1日施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部法律

195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发布施行,建立了新中国的治安管理处罚制度,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此后,历经1986年发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2005年发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伴随着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社会、政治、经济等发展变化而修订,回应二十年来社会发展状况,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成果。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立法宗旨和目的增加“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障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是对每部法律的基本要求,同时,宪法的基本原则通过部门法律直接实现,例如治安管理处罚的“尊重和保障人权”基本原则直接来源于宪法,所以,任何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制定,确保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基本精神,不得与宪法相违背、冲突;也有利于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第二条首先强调了治安管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也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入法入规的具体体现;其次,坚持综合治理,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将治安管理处罚纳入治安管理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乃至社会治理中,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立法定位从侧重事后惩处,转向更加注重源头预防、矛盾化解与系统治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思维与现代法治精神。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更加强调调节社会关系的功能

一是强化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防控社会风险。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仅在第二条明文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并且在第九条继续规定可以调解处理治安案件,即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损毁他人财物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达成协议的,不再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充分释法说理,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增设融合“自行和解或人民调解”的规定,鼓励自行和解、人民调解处理,当治安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就民事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既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自行和解的矛盾纠纷化解“一体化”机制,又强化矛盾纠纷化解中的自治、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二是强化对未成年人被侵害与违法的关注。一方面,强化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多个条文对涉及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规定从重处罚,未成年人身心尚不健全,自我保护能力不足,易成为被侵害的目标,如增设“组织、胁迫未成年人有偿陪侍”违法行为,这种行为直接破坏社会公序良俗,严重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破坏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这类行为予以严厉行政处罚。另一方面,关注未成年人违法问题。近些年,未成年人违法乃至犯罪突出,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对未成年人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如果被拘留处罚,可能被执行行政拘留;如果依法不予处罚的,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同时增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依法采取相应矫治教育措施。

三是新增依法作出禁止令或者对违反禁止令的处罚。如对于滋扰、纠缠、跟踪行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除依法给予处罚外,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责令其一定期限内禁止接触被侵害人;对于违反刑事判决、禁止家庭暴力告诫书、禁止性骚扰告诫书以及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依法采取的禁止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保护措施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形成了刚柔并济、宽严相济的立体化责任体系

一是科学调整、平衡罚款和拘留的设置,使得罚则体系更加完善。相比于新修订前的直接适用拘留范围较多而直接适用罚款处罚较少的情形,此次调整、平衡罚款、拘留的设置,针对多样化的违法行为有了多层次、梯度化的、成本最优的处罚体系,针对不同情形精准发力,如对诸多违法行为增设了单处罚款处罚,同时罚款幅度适当增加,与经济发展、收入水平提升相适应,与行政拘留处罚更好地衔接,体现根据违法行为不同情节的处罚适用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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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