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法对生态修复予以系统规定,实现重大制度创新。”杨朝霞说,理念上,从“单一保护”转向“系统修复”,强调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联动;方式上,尊重生态系统的特性和自然规律,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改变过去部分地区过度依赖人工干预甚至搞“景观化修复”的误区;管理上,惩罚“行为”与修复“生态”并重,强调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责令限期修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救济受损生态环境。
如何平衡保护和发展?
鼓励参与 全民共享
在雨林深处观赏高大“板根”、巨型“绞杀树”,在黎族小院体验特色风土人情……海南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将园区景观“串珠成链”,既方便居民出行,也带动乡村全面振兴。
依托好山好水好生态,“绿水青山”成为老百姓的“金山银山”。例如,武夷山国家公园推广建设生态茶园,引导茶农提高茶叶品质,带动茶产业链产值达到150亿元。
建设国家公园并不是简单“圈起来”,如何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法律坚持生态为民、科学利用,追求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的综合平衡,以高水平保护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杨朝霞说,国家公园法坚持环境、资源、生态的一体化保护,探索自然保护和资源利用新模式,拓展国家公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同时,注重保护原有居民的合法权益,充分考虑其改善生产生活的合理需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
全民公益性是国家公园设立的重要理念之一,而全民共享是全民公益性的具体体现。实践中,通过生态管护、生态搬迁等多种形式,吸纳当地居民直接参与国家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据统计,在首批5个国家公园,近5万人通过家门口就业,年人均获得工资性收入1万—2万元。
“国家公园法鼓励、支持各方共同参与。例如,明确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国家公园保护,开展多种形式的自然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生态管护岗位应当优先聘用当地居民;对特殊群体实行免票或者优惠票价;等等。”秦天宝说,通过推动公众由“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实现公众参与渠道的制度化、常态化。
在资金保障方面,由于国家公园的全民公益性特征决定了国家公园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因此以公共财政保障为主。国家公园法明确,国家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国家公园资金保障制度。国务院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同时,法律还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设立基金、捐赠、资助等方式,为国家公园建设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