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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问题少年”,看年龄还是看危害程度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杨松 | 发布时间: 2025-09-12 14:30:02 | 50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5-09-12 14:30:02 来源:人民日报

  这启示我们,在加大司法惩处力度以外,更要注重抓前端、治未病。

  黑龙江省某市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办案法官发现,两名未成年被告人在侵害被害人前,曾组织多名未成年人在宾馆服用成瘾性处方药右美沙芬。

  进一步梳理辖区涉未成年人案件,法官发现这一情况时有发生:未成年人通过实体药店购买右美沙芬服用,身心健康受到危害,带来风险隐患。

  “部分药品销售者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不强,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成瘾性处方药。”办案法官说,为共同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法院向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完善对辖区药店销售成瘾性处方药剂的管理制度,开展校园周边重点区域专项检查活动。

  针对司法建议内容,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了完善未成年人购买处方药的相关规定,联合市教体局开展校园周边重点区域处方药销售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并提醒师生、家长关注青少年超剂量服用成瘾性处方药的危害,指导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零售行业代表安全用药。

  “未成年人保护是系统工程,涉及诸多职能部门、涉及千家万户,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相关负责人说,人民法院处于司法保护环节末端,在依法办好案件的同时,将更加重视在涉未成年人审判中促推综合治理,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落地落实,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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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