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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违建治理咋这么难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杨松 | 发布时间: 2025-06-30 13:59:16 | 48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5-06-30 13:59:16 来源:新华网

  程雪阳则介绍,为了防止给公民合法财产权和住宅权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违建的认定程序比较复杂,需经多部门调查取证,如果违建涉及历史遗留问题,还需调取原始规划档案。同时,行政处罚程序也相对严格。“根据行政强制法,拆除违建需履行‘调查—责令整改—听证—强拆决定’等程序,全程可能耗时3至6个月甚至更久。如果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可能再延长半年至1年。”

  “当然,违建治理难,也可能有执行层面慢作为、不作为的原因。”北京城市学院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研究基地汤文仙教授指出,部分执法单位责任意识不强、执法不到位,不排除还有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导致违建屡报不拆、治理滞后。

  加强标准化宣传,强化物业发现违建的前哨责任,从“刚性执法”向“柔性治理”转变

  如何提升违建治理效能?早发现、早制止可以有效节省治理违建的时间。

  “一般当其他业主或物业人员发现违建时,违建已在施工中,业主投入很多,对拆除就比较抗拒。”上海市闵行区春申复地城一期业主委员会主任王瑛建议,要加强对违建的标准化宣传,“让居民充分了解何为违建、私搭乱建可能受到什么处罚。犹如告知闯红灯要被扣几分一样,让业主清晰了解行为后果,以便未行先止。”

  一些居民认为物业公司对待违建态度消极,甚至因收缴物业费压力,默许、掩护违建施工。辽宁大连天兴新家园一名业主表示,小区内有栋别墅业主从2025年2月开工后,邻居多次进行举报,“但物业放任违建施工车辆、器材进入小区”。

  “作为小区预防违建的前哨,物业应履行巡查、劝阻和报告义务。”汤文仙对此表示,《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对违法建设、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行政执法机关。如果物业服务人未遵守相关规定,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他认为,北京的做法值得借鉴,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人的培训与监管,通过追究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违建报告义务的责任,强化其法律意识,发挥物业在违建初期阶段的干预与协调作用。

  “除了加强宣传教育,对违建要严格执法。”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读者顾文革来信表示,对已有的违建要依法拆除,执法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建立完善内部、外部监督机制,确保违建整治取得实效。

  汤文仙则建议,对于当事人对违建认定有异议的,要简化复议和诉讼程序,避免因程序繁琐而延误认定。“处置时间过长,可能导致违建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王瑛也提出,城市管理部门治理违建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物业公司或居委会,便于后续监督。“我们小区报到城管部门的违建案例,有些最终未完全完成整改。如果整改不到位,违建可能就会愈演愈烈,还会导致居民间的矛盾加深,影响小区和谐。”

  “在建设项目审批时,一些开发商利用规划指标弹性较大的漏洞,通过申报‘装饰性构架’‘绿化平台’等不计容设施,为楼房底层和顶层等区域预留后期改造空间。甚至有的房产销售时就向业主暗示后期可改建,间接助长了违建的滋生。”王秀文提出,要完善制度体系,加强部门间协同,强化治理合力。“原本存在违建的房屋不能上市交易,但因为没有关联,部分违建房屋仍能办理产权登记,导致对违建的处置力度不强、效果不佳。”她建议,要推动建立违法建设信息数据库,实现规划、住建、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提高重大复杂违法建设案件的认定与处置效率。

  当然,就长期来看,汤文仙表示,治理违建的核心目标不在于拆,而在于治。违建治理应更强调从“刚性执法”向“柔性治理”转变。发挥物业、街道、居民不同治理主体的作用,以人为本、源头防控,用“预防为主、治理先行”的模式,未诉先办“掐苗头”,将被动执法转为主动治理,提升治理效能的同时,也能让人们感受到城市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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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