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筱永看来,当前多依赖地方立法探索,如上海《心理咨询机构服务规范》,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心理咨询行业仍缺乏统一法律支撑和行业分类指导。建议明确主管部门职责,由卫健部门牵头,联合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线上心理服务进行全链条监管;明确“心理咨询”与“精神疾病诊疗”“情感服务”之间的边界,防止行业混淆与滥用。
北京康达(海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袁芳说,在行业自律层面,要强化行业协会作用,鼓励成立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心理咨询行业协会,加强对会员单位和咨询师的管理和监督;行业协会应制定统一的行业规范和自律准则,包括服务流程、收费标准、伦理要求等,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行业协会可以组织专业培训和考核,提升咨询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行业协会为每个咨询机构和咨询师建立信用档案,记录其服务质量和投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对咨询机构和咨询师进行信用评级,并向社会公开,引导消费者选择信誉良好的机构和咨询师。
李筱永建议,建立“过程导向型”服务评估机制。以服务流程是否规范、咨询关系是否建立、目标是否合理设定等为主要评价指标。引入多维度、分层级的反馈系统。对于消费者端,可设置咨询后匿名评分与意见收集机制,结合第三方平台进行数据分析;对于行业内部,可由督导师或专业委员会进行抽检评估,结合案例分析和同行反馈提升服务质量。尤其是线上平台,更应主动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对“高投诉率咨询师”“重复退费案例”等进行重点监督。
“心理咨询涉及高度隐私和敏感信息,信息安全必须优先保障。建议平台设有数据存储与备份机制,严格控制数据调取范围,禁止用于非咨询用途。同时加强对平台技术接口的监管审核,防止出现通过‘情感咨询’‘陪伴服务’等灰色功能变相从事违法活动。”李筱永说。
她提到,应明确退费与争议处理规则,推动平台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应鼓励平台和机构制定服务协议模板,明确“退费条件”“中止咨询标准”“权益保障机制”等条款;同时建议设立专业调解机制或心理行业仲裁平台,为消费者和机构之间提供中立调处渠道。
“还要加强科普,提高社会大众对心理服务的认知水平。让更多人了解心理咨询本质,区别心理咨询、情感陪聊与医学治疗的界限。”李筱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