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舆情法治网

   活动公告

标注“官方”的“假官号”为何屡禁不绝?

来源:法治日报 | 作者:杨松 | 发布时间: 2025-05-19 14:59:02 | 107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5-05-19 14:59:02 来源:法治日报

  平台应当落实公众账号管理主体责任,强化账号信息审核,建立动态核验巡查制度,适时核验生产运营者注册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发现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与注册主体真实身份信息不相符的,特别是擅自使用或者关联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或者社会知名人士名义的,应当暂停提供服务并通知用户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终止提供服务;发现相关注册信息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置。加强对本平台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信息或行为。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公众账号,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限制账号功能、暂停信息更新、停止广告发布、关闭注销账号、列入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网信部门要强化自媒体监督管理执法,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协作监管等工作机制,监督指导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生产运营者依法依规从事相关信息服务活动。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生产运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应依法处理。

  曾持补充道,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和申诉渠道,完善用户举报机制,设置“仿冒官号”专项投诉入口,公布投诉举报和申诉方式,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相关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根据违法违规账号的传播影响和非法所得的数额进行惩罚。追究仿冒行为的违法主体,建立“仿冒账号数据库”,将多次、批量生产仿冒账号的个人和公司纳入其中,推动建立跨平台封禁机制。相关部门和主流媒体可以开展“账号仿冒科普活动”,提高公众辨别官方账号和官方信息的能力。


   媒体公信

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