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五:绿色低碳发展单独成编
法典草案中绿色低碳发展编引人关注。草案在现行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能源法等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等基础上,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法律制度。
绿色低碳发展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忠民表示,草案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之外,将绿色低碳发展单独成编,是生态环境法治的一项重大创新。
“以循环经济为例,现行循环经济促进法相关条文多为鼓励、支持性质。”张忠民表示,“基于我国资源有限、人口众多的现状与产业结构转型的大趋势,必须提升制度刚性,为绿色低碳领域执法、司法等提供更为有力有效的规则。”
记者注意到,在应对气候变化章节中,草案对开展国际合作,参与、贡献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和技术交流合作等方面内容作出规定。张忠民表示,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国际承诺以及履约需求等,也将在此体现。
相关专家表示,以绿色低碳发展编为标志,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充分回应时代之问,推动构建中国绿色低碳发展法律体系,为世界贡献环境法治建设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