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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三县数千万库区移民款被外借疑遭非法挪用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2:06:42 | 6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该工作人员回忆,当时的情况就是包干到县,由县统一安排,“意思是不能把这个钱分到农民手上,‘专款专用’就是钱要用在土地开发和移民的生产、生活安置上”。

他表示,借钱的项目或多或少都会与移民安置沾边,“有的会牵强一些,有的普通移民想借钱,不知道怎么借,钱却借给了一些政府干部”。

巴马县

借款未达到安置移民目的

记者掌握的15份巴马县借款合同显示,仅在1991年到1996年间,巴马县的外借资金就至少达454万元。

以巴马县移民局与借款方巴马镇政府签订的《库区资金借款合同》为例,借款种类为生产发展周转金,借款金额为60万元整,用于开采和加工辉绿岩,巴马县移民局收取标准为月3‰的资金占用费,每年结算一次,资金占用费随本金清还。借款时间为1992年8月28日至1997年8月30日,还款资金来源为开采、加工石材销售收入。同时,合同约定借款方同意长久安置巴马库区移民60人。

合同还约定了违约责任: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月罚5%的违约金;借款方如不能按期还款,甲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以逾期款额收取5%的违约金;如借款方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借款安全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其余13份合同中也均有3‰、3.1‰、5.1‰不等的资金占用费,与巴马县所略水电站签订的50万元借款合同的资金占用费一栏划了横线。借款时间从1个月到5年不等。

据2008年前后曾受巴马县移民局委托为该局讨债的律师黄大学介绍,移民局让他找10多家借款单位催款,并提供了这些单位的借款合同等材料,因这些单位都在县城,他在一周内催了一遍,但一分钱都没收回来,“他们都说当时办的项目效益不好,成本都收不回来,让我们想起诉就起诉吧”。

黄大学称,这些借款大多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到2008年他催款时,全部已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因借款单位均签收了催款通知,诉讼时效得以重新计算,他建议移民局立即对相关单位提起诉讼,追回借出的库区移民资金。

巴马县移民局在2011年12月14日给移民的回复中称,岩滩水电站蓄水发电以后,根据国务院第74号令,为发展库区生产、多渠道安置移民就业,各地政府都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安排投资给一些厂、场、个人兴办项目安置移民就业和扶持库区部分移民搞种植业、工副业。

该回复称,当时一些移民也曾得到安置,但因市场行情变化等因素影响,外借资金大多未产生应有的经济效益和达到安置移民的目的,故出现移民资金的外借挂账,“单位和个人的借款合同等相关资料我局已经提交给纪检监察部门和法院,委托法院依法追收,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追收效果很不理想”。

县纪委报党委后没下文

巴马县纪委文件显示,早在2011年9月26日,黄勇等巴马县180多名岩滩库区群众就联名向巴马县纪委反映巴马县移民局将库区移民专项发展资金外借给非库区企业单位和个人的问题。巴马县纪委随后介入调查,并核实到巴马县移民局的移民资金外借给非库区企业单位和个人共计832.4526万元。

2011年12月20日,经巴马县纪委常委会讨论,认为县移民局外借移民资金数额较大、人员众多、情况复杂,特向巴马县党委报告,请县党委研究处理,并列明所略电站借款184万元、巴马县民族医院韦桂兰(时任法人代表)借款45万元、巴马县农业局黄照月借款32万元、巴马县检察院原检察长刘义庭借款10万元等事实。

此外,记者还调查了解到,巴马县政府办公室原负责人陈守宣曾借支10万元移民资金用于办南宁金马酒楼,“原安排部分库区移民就业,已倒闭,政府行为”;巴马县糖办原负责人陈瑾曾借支80万元购蔗种种植;巴马县蔗糖总公司原负责人覃兆昌借支100万元种甘蔗建糖厂;巴马县保健茶厂原负责人肖德祥借支26万元办胶股蓝茶厂(已倒闭),巴马县团委原负责人罗光勤借支4.5万办绣花厂(已倒闭),赐福矿泉水厂借支191.9万元……这些借款数额总计800多万元。

当年县党委是如何做的决定?至今已近5年过去了,这些借款目前还剩多少未追回?带着这些问题,记者5月10日来到巴马县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不掌握该情况,让记者直接采访县纪委,但县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在请示领导后回复记者称,当年已将该情况上报,“但当时经过党委研究,没有让继续查,也就没有往下查”。

记者当天来到该县移民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局领导不在,记者随后留下采访函,希望采访巴马县岩滩库区资金,具体在什么时间借给了哪些单位和个人,外借资金数额、收回资金数额,当年外借的资金属于什么性质的资金、当年将资金外借的政策依据、外借目的,以及为何至今未能将借款全部收回、有没有走司法途径按照借款方违约处理等问题,但至发稿时未获回复。

东兰县

千万外借资金被指未收回

东兰县多位库区移民称,他们从当地移民局获取的信息显示,东兰县也存在将岩滩库区发展资金外借的情况,借款企业性质多为国营、集体,也有部分借给私人,总计也在千万元左右。但因大部分企业已倒闭,记者未能完全核实。

记者在5月10日来到东兰县移民局想要采访借款、还款数额等相关问题,办公室工作人员同样表示局领导不在,让记者找东兰县委宣传部。宣传部工作人员在收下记者的采访函后向领导请示,并让记者等消息,“这事情比较敏感,需要县分管领导批示同意后才能采访”。但至发稿时,记者仍未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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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