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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莫名背负“抢劫罪”11年起诉公检法机关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2:06:10 | 5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广州的同志常常请求外地公安机关协查,我就帮他们到村里走访过。但目前各地的户籍管理水平有差异,有的同志工作也不尽责,有时候不走访就给侦办单位回函。”上述所长透露,十多年前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没有建成,二代身份证也没有普及,确定犯罪分子身份比现在困难许多。

弄错身份如何消除信息?

“正常办理需要逐级上报,快也得一两个月”

如果确实是弄错了,那么“犯罪记录”该怎么消除?

湖北一派出所所长告诉新京报记者,消除犯罪记录需要录入记录的公安机关操作,“解铃还须系铃人”。“但需要一级一级报上去,上面批准了才能删除。有时候要报到公安部。”上述所长说,犯罪记录因为涉及到法院的判决,往往还需要法院撤销判决后才能改。“如果正常办理,快也得一两个月。”

“若属实可向涉事机关索赔”

北京律师张新年告诉新京报记者,在这类案件中,尽管警方的侦办和抓获部分可能都没有问题,但是在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部分出了差错,实际上也算是办了“冤案”。“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仔细核实当事人信息,确保无误,这是作为司法机关的义务。”

在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律师看来,这个案件中,因为公、检、法机关的错误,导致龙君出现了本不应有的犯罪记录,这损害了龙君名誉,对其工作、生活等各方面都会造成了影响,以上部门作为办案机关显然存在错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还可以要求相关部门赔偿精神损失。

“此类案件近年来屡有发生,应当引起各部门重视,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对当事人身份的核查,防止发生这种低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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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