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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中纪委历史足迹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1:49:09 | 4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1956年9月党的八大党章规定,“中央监察委员会由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地方监察委员会由本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并且经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其任务是“经常检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共产主义道德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决定和取消对于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诉和申诉。”“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各级党的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八大以后,各级监察委员会建立健全起来。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的纪检机构停止工作,纪检监察工作遭到全面破坏。党的九大党章和十大党章,取消了关于党的纪律和监察机关的条款。“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党的十一大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恢复设立中央纪委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纪检监察工作步入正轨。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设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陈云为第一书记。在陈云领导下,中央纪委和有关部门开展了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专门开设“曝光台”栏目。

党的十四大以后

纪检和监察机关合署办公

党的十二大党章对纪律检查机关的职权、任务等作出具体规定,确立了“双重领导”体制。此后,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为维护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做了大量工作。

党的十四大以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实行合署办公。这是纪检体制的重大改革,更好地发挥了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整体效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强调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放;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腐败毫不手软,形成强力震慑;实现中央巡视、派驻两个“全覆盖”,赢得了全党和全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与坚决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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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