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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不动就“跑路”如何不让这类教培机构野蛮生长?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1:48:03 | 6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北京市丰台区居民范若(化名)同样是被这家少儿游泳培训机构“卷钱”的家长之一。自2019年起,她曾先后在这家培训机构为6岁的儿子购买过一个120节的大课包和30节的小课包。大课包费用14400元,小课包费用8700元,直到现在,还剩下20多节课没上完。

  和李昭不同,范若选择“维权到底”。为此,她和其他几位家长一起,先是联系了政府有关部门,但均未能得到有效推进。于是范若选择聘请律师,走法律途径。

  “现在对我而言,能不能要回剩下的学费已经不是首要目的了,我只想让‘圈钱跑路’的人付出代价。”范若说。

  赵颖晨也决定继续维权。一书阁停课初期,其负责人还曾通过官方公告的方式拿出一套解决方案,提出家长可以用现有的课时为孩子报名参加大型户外训练营。该方案被诸位家长否定后,负责人就再也没有消息了。

  “按照他提出的方案,一次训练营24小时起步,也就是24个课时,其实就是变相地消耗我们的课时。我们现在的诉求是如果上不了课,那就把剩余的课时费用退给我们。”赵颖晨说。

  10月下旬,她和其他多位家长向南昌县市监局投诉要求退费。南昌县“双减”专班(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市监局)相关工作人员接待了他们,并称投诉材料已全部移送县教体局处理,下一步“双减”专班将对该机构停止办学涉及的退费人员和金额进行统计,公安部门对当事人进行调查,督促其尽快拿出退费方案。

  目前,赵颖晨等家长一面在等待官方处理结果,同时也在计划着向法院起诉。“维权群里有家长提出还是要请律师,走法律途径。如果他们组织,我一定会参与。尽管这样做可能意味着还要花时间和金钱,但我们想讨个公平。”

  机构跑路原因各不相同

  不能让其继续野蛮生长

  北京市京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娜是范若等人的代理律师。她至今仍记得刚刚见到范若时的场景。“家长们又生气又着急,他们向我咨询解决方案后,又陆续拉来更多的家长。每个人的诉求都是一样的:要回自己的钱,让机构负责人受到惩罚。”

  据孙娜介绍,目前范若等人的案件刚刚结束调解,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家长们仍在等待执行结果,具体情况不便过多透露。

  孙娜代理过多个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遭遇经营问题的案子,甚至她女儿所上的钢琴辅导班也存在退费难的情况。相关案件办理多了之后,孙娜发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跑路”的情况不一。

  “有一些是被逼无奈,比如培训机构的经营者、管理者对行业或者对市场调研缺乏专业能力,导致培训机构经营不善。还有一些培训机构直接出于恶意进行运营,一旦发现盈利不是特别高,就想尽快收手,可能导致学生家长预存的培训费以及一些剩余的课时都没办法进行退费和消费。”孙娜说。

  在孙娜看来,家长后续通过维权手段能否要回学费,和上述提到的机构“跑路”主观是否存在恶意有很大关联。“如果仅是企业自身经营不善导致停课关门,需要看企业后续能否继续盘活,重新进入市场。如果不能,家长可能需要以债权人的身份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如果机构出于恶意,单纯是为了圈钱而‘跑路’,后续联系和执行就可能存在找不到责任人的情况。要根据具体的起因来评价是否涉及刑事犯罪问题。”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非学科类教培机构接下来依然会有一段不稳定的时期。“与培训相关的各个主体对培训未来发展状况的判定可能有差异,加上各个地方的治理措施也存在差异,所以可能会引发一些不稳定的状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培训机构“跑路”维权难问题,归根结底还是预付费问题,而要解决预付费模式发展中的这些问题,关键是要保障预付资金的安全。

  “目前大多培训机构把消费者预交的费用提前用于生产经营,相当于把自身的经营风险转移到了消费者身上,有的甚至故意以低价优惠手段吸收预付费用,却不兑现培训服务承诺,这对消费者来说也不公平。”陈音江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随着“双减”政策的出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生存空间骤减。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家长选择为孩子报名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能再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野蛮生长,必须将其纳入法治理性透明的轨道,监管要及时跟进。

   预付资金监管迫在眉睫

  建立完善独立存管制度

  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通知》明确要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或将全额纳入监管范围。教育、发展改革、人民银行、银保监、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的协同监管。建立定期共享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有关信息的工作机制,强化风险预警。

  《通知》强调,各地要将预收费监管列入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年审年检和教育督导范围。尽快组织并完成对本省(区、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情况、是否存在“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整改。

  对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及经营问题,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如浙江省“双减”试点金华市正式出台全国首批艺术、体育、科技、托育等4类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对举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适用范围、举办者、机构名称、培训场地、章程制度、培训师资、培训内容、开办资金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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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