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卖艺时,李大鹏会把判决结果挂在胸前

早晨收拾停当后,李大鹏准备前往地铁卖艺

虽然曾被报道拥有两套房产,李大鹏实际的租住地在一片棚户区里

只有在卖艺时,李大鹏才会换上破旧的衣服
李大鹏(化名)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诉别人,自己在地铁车厢内的行为不是乞讨,而是卖艺。
在外人看来,李大鹏和地铁内的其他乞讨人员没什么区别,从事这一行业的人早就把尊严弃掷在地上,摔个粉碎,然而李大鹏似乎一直把尊严轻轻捧在手心。
去年有媒体报道李大鹏“装瘸乞讨,月入过万,在北京拥有两套房”,租住在不到10平方米陋室中的李大鹏无法接受其中失实的部分,他决定打一场官司。4个月前,地铁卖艺人李大鹏终于打赢了这场官司,法院一审判决李大鹏获赔5000元。
在一些乞讨者眼中,自尊心强的李大鹏也还有着蛮横的一面,说他长期垄断5号线,把其他的乞讨者赶走。而李大鹏却解释,他维护了5号线的秩序,给这个“江湖”立了“规矩”。他对这个圈子内的人充满了不屑,认为其中有太多好吃懒做的人。李大鹏想再多攒点钱,离开这个圈子。
胜诉的官司
4月13日上午10点,李大鹏又准时地出现在地铁车厢内,开始“卖艺工作”,只是他的行头和开场白与众不同。脖子上挂着一份法院判决书复印件,李大鹏念起已经无数次读过的判决结果,一些乘客被吸引住了,凝视着他胸前的那纸法律文书。
就在4个月前,李大鹏打赢了和一家媒体的官司。这家媒体报道了地铁乞讨人员的现象,李大鹏是重点报道对象之一,报道称李大鹏“装瘸乞讨,月入过万,在北京购买了两套房产”。
李大鹏的朋友老孙看到了那档节目的视频,并电话告知了他。随后多日,李大鹏耳边偶尔传来乘客的嘟囔,“就他,两套房”,他甚至成了站内保洁和站外摩的司机口中的“传奇人物”。
最先感受到的影响来自于收入,李大鹏说他平日里早晨10点开工,晚上6点“下班”,正常一天可以挣100多元,如果晚上“加班”到夜晚11点左右,一天的收入多则300元,少则200多元。
节目播出之后,大鹏估算,正月十五是节日,按惯例一天能挣五六百,但那天他只挣到了120元。“气得我晚上也不加班了,有时候我都戴着口罩,怕被人认出来。”
李大鹏请不起律师,他自己将媒体告到了法院。李大鹏诉称,2015年2月27日,这家媒体报道他在地铁内装瘸乞讨,月收入上万,且在北京有两套住房,这些均为不实消息。同时,该节目虽经视频模糊处理,但仍可以看得出是他本人。
李大鹏认为,被告侵犯了他的名誉权,他提出了公开赔礼道歉,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 被告辩称,栏目中进行了视频模糊处理,并未涉及乞讨人员真实身份及姓名等信息,仅以“李某”代称,因此并未导致社会评价降低。
受理法院前往房管部门进行调查,发现李大鹏在北京没有房屋登记信息。法院认定,媒体关于李大鹏“在北京买下两套住房”的说法,属于新闻内容失实,故法院认定媒体侵权,需向李大鹏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
“卖艺不等于乞讨”
“我这像是有两套房的吗?”李大鹏如今住在南城的一片棚户区的二楼,房间不足10平方米,房租每个月700元。屋内堆满了各类杂物和家具,做饭只能在二楼过道中,过道空间局促,一个身材苗条的人才能从容通过。
“报道说我是乞讨,我怎么能是乞讨?”李大鹏绷着脸,纠正着报道中使用的词语。他认为自己是卖艺者,在他的“字典”中,乞讨是主动向别人要钱,而自己从不这样做,他通常是唱着歌曲在车厢内来来回回,“我这叫‘卖艺’,我给大家唱歌,大家愿意给就给,不愿意给就不给。”
那极强的自尊心没法平息下来,李大鹏在家里一遍又一遍地“听着”那篇对自己的报道,开始了逐条批驳。
“他们说我是假装残疾,我是二级视力残疾,有正规的残疾证。”李大鹏说,由于视神经萎缩,眼前一片模糊,在地铁车辆启动和停止之时,自己很可能在惯性的作用下前倾摔倒,所以他选择坐在地上,一手拿着放钱的纸箱,一手撑地,用屁股蹭着地面向前挪动。他还强调,自己手持的是盲人棍,而不是拐杖。
李大鹏还算着一笔账,报道中说他一天能挣300元,一个月收入过万。“他们会不会数数,一天就算我300元,一个月我也才9000元,怎么过万?”李大鹏说,自己平常一天挣100多元,每天晚上加班到11点,一天才能挣200多元到300元。自己有时身体不适会休息,或者不加班,一个月根本到不了一万元。
最近李大鹏得到消息,被告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他有些不解。“这明摆着的事,他们还上诉什么劲?”
为了生活而低头
为了挽回自己的自尊,李大鹏起诉了媒体并胜诉,然而在命运面前,李大鹏还是得低头。
“盲人是残疾人中最惨的,一辈子只能干三件事,一是算命,二是按摩,还有就是现在我干这行了。”李大鹏父母早亡,他本想成为一名按摩师,1995年,24岁的他眼睛发病,成为了二级盲人,一个月领着100多元的低保。经过了10年的困苦生活,无儿无女的他学了按摩手艺,2005年他从黑龙江来到北京闯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