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融合”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6年06月02日 18:09:55    来源:中国新闻监督网

2016年5月28日,“推进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融合”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纪委、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廉政研究中心邀请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中央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有关专家学者参加了学术研讨。与会人员就加强党内监督、探索监督体系顶层设计等相关问题展开广泛而深入的讨论。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既包括执政党自身建设,也包括整个国家机器的建设。一方面,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证执政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另一方面,构建国家监察体系,加强对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保证国家机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认为,经过三年来的努力,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在这样的背景下,有必要将权力监督制约制度探索再向前推进一步,探索权力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建设国家监督体系很有必要,在不断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监督国家公务员正确用权、廉洁用权是党内监督的自然延续和拓展。如果国家监督被忽视甚至被弱化,可能导致政府及整个国家机器运作过程的监督出现盲点,比如在效能监察方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以及二者的有机融合都非常重要。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得到很大的改善,但是还是有一些问题还没有解决,距离全面实现改革目标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在进一步推进党内监督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组织结构的顶层设计,这决定了监督机构能否真正获得独立性,真正把权力关到监督的笼子里。”关于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融合,任建明教授提出借鉴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的执纪经验,避免机构太多人为降低了工作效率。

    国家监督体系源于行政监察职能的扩展和强化。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扩大监察范围,整合监察力量,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提出,构建国家监察体系具有更深层的政策意涵,是反腐败工作策略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具体落实。前期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核心是通过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执政党自身建设来消除腐败存量;随着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变化,反腐败策略开始调整,反腐败不仅要消除既有存量,也要着力化解增量,消除腐败滋生的制度性因素。当前的腐败问题不再是经济转轨背景下的阶段性腐败,而是与司法、行政等国家权力运行过程交织在一起的共生性腐败。前期党内监督主要是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纪律问题的事后监督,而构建国家监察体系的目标是从权力运行过程上防止腐败的发生,是更接近于治本的反腐败策略。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提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监督源于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但不应局限于此。近期的一些案例的调研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腐败问题值得关注。有公共生活、公共管理的地方都有可能发生腐败,但是的确有一些腐败问题并不是发生党员领导干部身上的。所以,有必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有机融合,进而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当前构建国家监察体系的一个关键问题在理顺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之间的关系。我们党的执政是全面执政,从立法、执法到司法,从中央部委到地方、基层都在党的统一领导之下。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廉政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金程认为,构建国家监察体系,探索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融合,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中国的廉政首先是党的干部清正,进而还要实现人民政府清廉、政治生态清明。总体上,廉政建设的策略可以概括为由完善党内监督、加强执政党廉洁自律,带动整个国家机器和公共部门的廉洁高效。所以,对行政权力过程的监督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应有之义,构建国家监察体系的前提是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融合,起点是梳理、整合既有政治资源,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自从1993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以来,中央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党中央全面负责。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分别依据党的纪律和国家相关法律对公共权力进行不同层次的监督,本质上都是推动国家廉政建设、确保政治与行政过程中公平与正义的实现。概括起来,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融合将以“依纪治党、依法治国”为根本依据,逐步明确各自重心与边界。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需要进一步实现纪法分开,专注于正风肃纪、执纪问责;推动行政监察、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要坚持党的统一领导,突出监察职能特色,实现对国家机器及其公务员的全面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体会议作讲话时指出,“要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国家监督体系建设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战略方向,本次研讨会就国家监察体系建立的必要性、建立国家监察体系的意义、如何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融合等几个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与会学者一致认为建立国家监察体系对进一步实现反腐败的标本兼治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的推进过程中将会遇到重重阻碍,需要理顺多重关系,克服诸多困难。同时,专家学者建议在京高校廉政科研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联系,扎实开展廉政理论研究,为推进国家廉政建设贡献力量。

会上,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志坤出席研讨会并致欢迎辞。他向与会专家学者介绍了我校概况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阐明本次学术研讨会的背景及意义,特别强调了廉政理论研究机构在推动理工类大学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提升大学生廉洁意识水平的重要作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廉政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文法学院副院长刘金程就廉政中心过去三年的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链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廉政研究中心成立于2013年6月,是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成立的校内唯一一个校级社会科学类研究平台。近年来,中心成员围绕腐败预防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共北京市纪委年度重大项目、中共北京市教育工作委员会调研项目等科研项目,先后出版、发表了一系列学术研究成果;为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中央纪委理论研究中心、山西省纪委等机关提供政策咨询;为中国移动、中国节能、国家行政学院等企事业单位提供干部培训二十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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