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司法所:联合检查官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及法规教育 2016年06月22日 10:42:13    来源:人民法治网

    基于近阶段矫正人员日常行为表现以及思想问题,我所联合鼓楼区检查院驻我所检查官,就思想行为波动的矫正人员开展了一对一的辅导教育工作。服刑人员郑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因其本人是文盲,且听力有一定障碍,在日常矫正过程中思想行为波动显得较为突出,甚至称不愿意按规定携带定位手机终端。针对此情况,我所特别为其申请了佩戴定位脚环。为了更好的解决郑某某在思想态度上的问题,从根本上消除其抗拒矫正的心理因素。我所工作人员同驻所检察官进行协调,拟定了介入方案,会同检察官利用学习时间对其单独进行了谈心辅导。
 
在谈话中,针对郑某某是福州本地人,便用福州话同其聊天,首先降低了对方的心理防御性。以拉家常的方式开始,谈到了他的家庭生活,找工作的状况,采用专注倾听的方式,让其诉说目前的处境并对其的困难表示理解和认同。待其放下了抗拒的心理,便针对其目前矫正的状态进行了循循善诱的阐述,使其从内心接受现实的状态和处境,明确了困难要一步步解决,不能再重走老路。经过一番深谈,郑某某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激的看法,并感谢了检察官和我所工作人员为其付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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