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惠生:新闻采访必须“到现场,问各方,善研判” 2014年02月14日 11:13:00    来源:中国新闻法治建设学术峰会组委会
 
中国记协党组书记翟惠生在第二届中国新闻法治建设学术峰会上发表讲话

    2014年1月19日,中国记协党组书记翟惠生参加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的第二届中国新闻法治建设学术峰会。该峰会以“新闻法治·新闻道德”为主题,由中国行为法学会新闻监督研究中心、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司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公共传播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法治周末报社共同举办。会上,翟惠生发表讲话,内容如下:
    各位尊敬的老领导,我第一次参加这个活动,刚才我听了主持人发言以后,我觉得主持人说得非常好,不做作,说的很平实,不罗嗦。我是一个年长的晚辈,已经步入到倒计时的阶段了,但是这个会的主题特别鲜明,特别是在当今时代,关于新闻法律之间的关系应该越来越清楚,我们讲的新闻法治建设并不等于新闻立法,并不等于要弄新闻法,这是两个概念。中央领导同志早就讲了,我们有《宪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新闻法在我们这儿应该是没有什么考虑的,不光是我们,包括美国在内也没有新闻法,这是很明确的概念,但是不设新闻法,新闻还必须讲法治,为什么?因为时代要求所决定的。
现在我们管理新闻,管理新闻队伍靠什么?中央领导同志讲了有四条,叫四管齐下。第一自律,第二监督,第三行政处罚,第四法律手段,法律手段是最高级的,不到一般的时候不会动用。比如我们治理网络,让网络的天空晴朗起来,我们直接动用的就是法律手段。但是其他的三条,自律、监督和行政处罚,其实都是以记者、编辑遵守相关法律为前提的,如果不合法,你拿什么去让他自律?拿什么去监督他?拿什么去行政处罚他?尽管不是法律手段,但是他有深刻的法律含义,如果脱离了法律,前三条也不成立。
现在问题在哪儿?就是因为我们有些报道,也是社会反响最大的就是不传播正能量,而传播负能量。其实舆论监督是中央倡导的,和正面宣传是并列的,因为我们新闻就三个手段,无论什么形态的报道,第一叫做典型宣传,第二是热点引导,第三是舆论监督。而很多媒体人说不让我们搞舆论监督,不是不让,关键是你怎么监督,是传递正能量的监督,还是传递负能量的监督。在这一点,我以中央电视台为例,其实他们的批评报道是最多的,可以见得一个3.15晚会没有一条是正面的,都是批评,可是据我了解中央电视台因为批评报道而受领导的批评或者受社会的指责,或者说是受被批评人的这种纠缠最少,不是说没有,是最少,为什么?就是我接触他们新闻中心的记者他们自己说,我们搞选题的时候就研究怎么通过批评报道传递正能量,如果这一条你要思想明确的话,不会出问题的。
而现在出问题是出在哪儿了?我说原因有四条:
第一,水平不高,综合素质不强,对问题人事不太清。
第二,主观意识太强,不搞客观,忘记采访的九法则,“到现场、问各方、善研判”,有的根本就不问被批评方,他怕问了以后报道写不出来了,我说罪犯在法庭上还有一个让他自己申诉的一个机会,为什么我们搞批评报道就不采访一下被举报方呢?我们接受到被举报的媒体有虚假报道太多了,为什么?你说他是诚信搞虚假,我说不是,虚和假不是一回事,虚就是以偏概全,没有采访深入,让人找出毛病来了。
第三,利益关系,因为现在媒体生存环境主要是经济生存环境并不太好,除了主流媒体还可以以外,我们的产业报、行业报,我们有些都市类媒体,还包括新兴媒体的有些网站其实生存不那么容易,为什么?没有人给钱,这是最简单的一个道理。怎么办?本来新闻媒体挣钱就靠三条,一广告、二发行、三适当搞点活动,这三条都行不通,还有第四给人搞点正面报道,但是现在人都低调做人低调做事,搞正面报道越来越少,只有一个出路,批评报道跟人要钱。这个中央领导同志下去调研,各省地市和各企事业单位反映最大、深恶痛绝的就是这个事,就是利益关系,不是个人要钱,就是给单位要点钱,据我了解有的报纸居然到高速公路上去看哪儿的路不平,就说这是转承包工程,里面肯定有工程腐败,吓的人家你说怎么办?咱们要不谈谈条件,从10万谈到5万,然后再谈到2、3万,这也能成交,这叫新闻敲诈。还包括很多媒体建记者站,本来记者站是应该搞报道,我们都了解情况,我也是从媒体出来,都有指标,一年得交多少钱,搞记者站就是为了给你弄这个钱,他从中也能找点活路,就是一种利益交换关系。所以中宣部等9部门要联合联手开展打击新闻敲诈专项治理行动,这也就是新闻法治建设,这种东西太违法了,这个事现在愈演愈烈,过去叫做有偿新闻,现在就叫新闻敲诈,有的情节极为恶劣。
第四,有的媒体就是想跟政府发出不同声音,抢眼球。这四条原因造成我们传播负能量,实际上这四条从新闻法治建设角度来讲,恶意为之的可能还是少数,大部分是法盲,不懂法,不懂他新闻采访当中涉及到哪些是手法的,哪些是违法的,因而突破了法律的底线。比如说新快报的这个事件大家全都知道,一个企业一年发14篇报道,这个很奇怪,如果这个记者懂点法,从法律角度考虑一下这个事,可能自己在脑子里面就是有一种敬畏和一种底线的东西,现在都讲底线思维,他没有。
这个事要解决,我们中央部和中国记协已经决定了,就是要在今年2014年我们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今年重点要讲法,就是跟新闻密切相关的,比如贿赂法等等一些法,还包括证券法,报道上市公司随便就报,哪儿符合法律,哪儿不符合法律,你心里得知道,你自己也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别人家拿出法律条文来了,你一看傻了,你还认为我在替谁谁谁在说话。所以我们脑子里面的法律观念实在是太重要了,但是现在缺这个,不赖大家,也不赖我们编辑记者,关键是在新闻管理部门的工作还没有做到位,需要引导。
我们今年要办系列的培训,系列的讲座,而且要分众化,对主流媒体,对都市类媒体,对财经类媒体,对新媒体,对广电媒体我们都要说一些什么话,从法律角度告诉他们该干些什么,什么不能干,我们觉得这是人性化的新闻服务。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新闻法治建设是句空话。现在光讲概念不成,必须是抓具体,一具体就深入,一深入必须具体,现在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最后的目的还是看效果。我们今年培训,培训完了以后对大家没有帮助,这个罪记在我的头上,但是我培训了对你有帮助,你还不遵守法律,这是你的责任,这个责任界限也要区分开。所以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候,在矛盾凸显期的社会当中,我觉得新闻法治建设应该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这样我们才能够传播正能量,才能够提高我们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这才叫既坚持媒体的党性原则,又坚持以人民为衷心的工作导向。
因为我们现在有些违法的事,人家不欢迎了,社会不欢迎,老百姓不欢迎,过去记者是一个很崇高的职业,拿着记者证上火车觉得脸上都有光,现在各地人一听记者来了都躲着你。因为媒体也太多,媒体的年轻人也太多,这个法本来就不健全,我们现在一定要通过引导把法律的种子埋在你的心里,让它生根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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